关于做好参展2012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2年07月11日 16:52 【字体: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省黄金管理局,省冶金、石化、建材行管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参展2012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新博会)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请各市州经(工)信委和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举办2012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2]300号)分配的展位计划,组织参展企业完整准确填写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并负责汇总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于723日前传真至我委原材料工业处,我委统一汇总后报组委会办公室。

2、请各参展企业正确填写楣板中、英(或俄)文名称(见附件3),于85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电邮至组委会办公室(请同时抄报我委原材料工业处一份),并及时确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志(0451-82620154ciamie@163.com)。

3、请各参展企业准备200字以内企业详细联络信息和企业简介的中、英(或俄)文对照文字,于85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电邮至组委会办公室(请同时抄报我委原材料工业处一份),并及时确认。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新博会会刊》上免费刊登各参展企业信息。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建锋(0451-82620164247332171@qq.com)。

4、有意向在《新博会会刊》刊登彩页广告的参展企业,请自行制作广告文本,于8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组委会办公室(请同时抄报我委原材料工业处一份),并及时确认,要求jpg格式、像素300、尺寸210mm×285mm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志(0451-82620154hljxdzl@163.com)。

5、有意向在会场发布广告的参展企业,请于815日前将广告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组委会办公室(请同时抄报我委原材料工业处一份),并及时确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志(0451-82620154hljxdzl@163.com)。

二、布撤展

大会标准展位提供如下设施:三面(或二面)展板,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220V/500W电源插座,纸篓、地毯、中英(或俄)文楣板等。布、撤展工作由我委统一组织。需要特别布展、特别装修的参展企业请于731日前将相关方案报我委原材料工业处。

三、采购交易

大会整理出新材料产品目录并编印成册《采购手册》,现已对外大量发放宣传推介,为采购商、经销商与供应商前期对接做了准备。有供应产品及采购意向的企业(单位)请直接与组委会联系,填写《采购团(商)供需信息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办公室(请同时抄报我委原材料工业处一份),组委会将收集到的信息提前为供应商与采购商进行配对,力争在新材料采购供需对接会上有更多的企业实现对接交易,为供需双方采购、交易做好服务。同时,对新博会期间有交易额的采购商给予相应的补贴奖励。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伍党生(0451-82621957[传真]0451-82623321xbhxmb@163.com)。

四、费用

大会组委会制定了参展收费标准(见附件5)。为减轻参展企业负担,本次新博会我委将统一承担省内参展企业的室内国际标准展位费和标准装修费(按分配到各市州经〔工〕信委和各单位的展位数执行),参展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由参展企业自理。参展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如需另外申请广告、提供赞助、申请VIP套餐、展位加装等,其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赵鲜松:0731-88955381(含传真);欧建雄:0731-88955380 ; 邮箱:384143056@qq.com

附件:1参展申请表

2参展情况汇总表

3参展单位楣板名称

4采购团(商)供需信息表

5、收费标准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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