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投资〔2011〕573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1]8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工业转型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技术改造及项目库建设工作
技术改造是我国工业发展中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动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改造提升制造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加强技术改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各市州、省直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省属企业要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和完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强对工业投资的监测管理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积极推动本地区本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围绕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作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计划的基础。列入导向计划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优先给予支持。
二、报送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有关要求
(一)报送重点项目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符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的要求。包括对地区经济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具有一定的行业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能够促进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请各地按照工业转型升级六大重点要素(品种质量、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装备改善、两化融合、军民结合)选择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竞争力强的项目进行申报,并在报送项目时注明项目要素方向。
(三)报送项目需完成备案或核准程序,包括已开工建设项目和计划在2012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已开工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原则上不超过60%。请各市州尽量在列入全省今年重点推进的300个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中优先挑选。
(四)每个申报项目均须通过《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管理系统-编报软件》填报项目资料(项目填报软件请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主业资料下载栏目或者省经信委网站投资规划处栏目下载)。
(五)各市州经(工)信委负责组织本地区(含省直管县)企业申报,省直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省属企业申报。我委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六)各市州、省直行业管理部门请于10月31日前上报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正式文件及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情况表(附件2)。正式文件及项目汇总表报送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同时将项目汇总表和项目情况表(通过软件导出生成的tup文件)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投资规划处邮箱abc2212144@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投资规划处唐勇 0731-8221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