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加快我省稀土应用产业的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稀土应用产业重点项目,我委将从申报项目中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优秀项目纳入省稀土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库。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申报企业应为在我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经济效益。申报的项目为已经建成投产的技术改造项目、已开工的项目或“十二五”计划实施的项目。项目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2、申报重点:稀土金属与合金材料、风电用稀土高性能烧结
钕铁硼永磁材料、军工用关键稀土材料、高性能稀土永磁电机、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高性能稀土抛光材料和发光材料、稀土催化剂、稀土储氢材料等方面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中央在湘单位、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州(含省直管县)项目,由市州经(工)信委组织申报。
三、资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需填报《湖南省稀土应用产业重点项目申报表-项目情况表》(附件1)和《湖南省稀土应用产业重点项目申报表-企业情况表》(附件2),并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提纲见附件3)。
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经(工)信委在对项目审核后填报《湖南省稀土应用产业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及各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纸质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联系人: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 赵鲜松
联系电话:0731-82213262(传真)
电子邮箱zhaoxiansong@sohu.com
2、湖南省稀土应用产业重点项目申报表-企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