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管办及所属高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1]l号)及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减电[2011]1号)精神,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开展工作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防灾减灾从我做起”。减轻灾害损失,避免人身伤害,关键是要调动所属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行管办及所属高校要紧紧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动员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二、倡导所属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倡导所属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各行管办及所属高校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为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开展“四个一”活动提供条件,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省减灾办、省委宣传部在红网上开设防灾减灾专栏。一是网络征文专栏,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征文比赛;二是影视作品专栏,播放一批涉灾影视作品;三是开设省减灾办微博专栏,开展公民防灾减灾教育宣传。征文比赛从5月12日开始,到8月12日结束,以公民自身或身边人灾害风险经历为线索,描述避险自救过程和做法,讲述避险自救感受和避险忠告,分享防灾减灾经验。10月份“国际减灾日”期间,对征文进行评奖、汇编,向社会发布。各行管办及高校要鼓励机关干部、高校师生登录红网积极参与投稿。
三、加强对所属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各行管办及所属高校要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各种资源,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当地灾害风险隐患等特点,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让每个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学习防灾减灾知识,掌握避险自救技能。
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涉灾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重点对所辖居民住房和学校、所属企业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要动员和鼓励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应对灾害风险能力。
五、组织群众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5月12日当天,省减灾办联合长沙市减灾办在省会的主要街道、路口设立咨询点,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各行管办及所属高校要组织机关、学校及所属企业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灾害特点,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所属机关干部及高校师生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请各行管办及所属高校围绕“防灾减灾日”的主题,开展相关活动,并对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省经信委经济运行调节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731—84430415,82212159电子信箱:2212159@163.com,联系人:龙漪。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