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法规〔2011〕155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信息化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省信息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和“数字湖南”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修订)》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并定于今年11月常委会第25次会议进行审议。为保证《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修订)》高质、按时出台,现征求对《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条例文本可从网上下载)的修改建议。请认真研究后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和修改理由、依据,将《〈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修改建议表》于2011年4月11日前交省经信委法规处(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刘智权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213923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条例 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印发
校对:刘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