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法规〔2011〕112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省直有关行管办,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工作要点
抄送:工信部政法司,省政府法制办。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
校对:刘智权
附件: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法制工作要点
2011年省经信委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这个主题,按照“规范、和谐、高效、廉洁”行政理念,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大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切实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省经信系统勇当“四化”主力军、争做“两型”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凡是能够规范化的,不能随意化;凡是能够公开化的,不能神秘化;凡是能够简单化的,不能复杂化;凡是能够市场化的,不能行政化。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实行听证会年度计划制度,加强听证会量化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全年举行2—3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要确保听证质量,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记、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委务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二、以促进发展、规范管理为重点,着力提升工业和信息化立法水平
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结构调整主攻方向,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为依法履行工业和信息化管理职责、促进相关行业和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持。一是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十二五”立法计划。坚持“开门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征求各行业、各部门和企业、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规定的立法项目,认真组织调研,举行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二是完成《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修改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要求,认真配合做好《湖南省信息化条例(修订)》的相关立法工作,促使年内其按计划出台。三是做好《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三、以巩固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控制。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每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零失误”和“零差错”。二是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登”、“应登尽登”。坚决消除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依法纠正未经“三统一”程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做到“有错必纠”。认真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及时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编印经省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的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并在省经信委网站上发布。
四、以深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切实抓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及《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贯彻实施,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要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制度的作用,要以健全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为抓手,认真落实证据制度、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权利制度等重要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中的共性及重点、难点问题,精心做好案例的选择,严格按标准格式制订并发布首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二是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回头看”工作,凡基准制定质量有问题的,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裁量权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任务。积极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执法调研。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发证工作。
五、以推动工业企业依法治理为重点,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信息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突出服务重点。要着力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重点为政府投资、资源开发、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二是切实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不断探索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新路径。抓好中小企业法律顾问骨干队伍的建设,做好全省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湖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年内完成换届工作。三是完善服务机制。要丰富法律服务的形式和手段,综合采取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调研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聘请专家学者和执业律师咨询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注重发挥执业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作用。四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学习培训,抓好普法学习,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典型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