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2月16日 10:09 【字体:
  

                                           湘经信节能〔2011〕61号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 

    现将《2011年全省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全省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围绕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把工作重心转变到抓工业节能降耗上来,把工作方式转变到为企业服务上来,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完成今年全省工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全省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各下降4%,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降低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1.5个百分点。

    三、工作重点:突出抓好“511”工程。即开展实施5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组织1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10个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

    (一)企业节能降耗工作

    一是抓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开展实施5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核定节能目标,围绕目标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加强调度和监测分析工作。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企业,探索开展企业能源管理师试点工作,不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是抓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工业锅(窑)炉、电机风机变频、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环保、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和节能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汇报,努力多争取国家支持;充分发挥省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落实《湖南省推广重点节能技术实施方案》,在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推广重点节能新技术。

    三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企业合同能源管理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开展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今年推进10家企业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示范试点,强化合同能源管理培训,搭建节能信息交流平台和服务平台,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供需对接,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四是建立工业项目能评制度。根据工信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要求,加快建立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搬迁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重点加强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建设节能准入关。

    五是推进能效对标。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指标水平对标活动,深化推进粗钢、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合成氨、烧碱、纯碱、电石生产企业能效对标达标,通过对标,提出解决方案,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能耗不断下降。

    六是加强节能监察。进一步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市州、县市区节能监察机构,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继续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检查,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等5大高耗能行业所涉及的22项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11项地方标准执行情况、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情况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制定《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规范执法程序,对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监察执法,依法推进节能监察。

    (二)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一是制订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结合湘江流域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要求,以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实现节能减排为目标,在相关重点行业提出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在有色、冶金、化工、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行业推进100家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程。配合做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是推动实施清洁生产项目。根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中高费方案,建立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库,筛选项目一方面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发挥省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加快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加快行业清洁生产示范,通过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全行业的清洁生产工作。

    三是加大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对国家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和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公布的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大推广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中优先采用。完善清洁生产专家库。近期重点抓好国家工信部发布的17项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是培育清洁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已有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为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评估验收等提供高效、专业化的技术支撑服务。加大清洁生产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组织相关机构有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监督和指导,提高服务和质量。

    五是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标识制度。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规定,制订《湖南省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标识制度管理办法》,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完成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实行标识管理。

    六是搞好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制订培训计划,开展清洁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的培训,普及清洁生产知识。加大宣传《清洁生产法》和《实施办法》的力度,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相关人员培训,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清洁生产专业技术队伍,推进全省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三)企业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工作

    一是促进企业循环经济发展。通过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上下游物料的对接和梯度利用,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形成资源高效利用的产业链和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总结推广循环经济试点经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

    二是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督促已通过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方案评审的中联重科、浏阳再制造产业园抓紧实施试点方案,指导三一重工、湘电集团两家企业抓好试点方案的修改完善。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企业和园区重大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适时召开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再制造试点经验,促进全省再制造技术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三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着力推进工业三废特别是电石渣、矿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培育一批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加强矿山尾矿、农作物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四是推动“两型”企业建设。按照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要求及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0]68号)要求,抓好“两型”企业创建工作。指导和督促湘钢、株冶、泰格林纸3家列入国家第一批试点的企业按照“两型”企业试点方案编制要点的有关要求精心编制试点方案,及时报国家评审。在试点方案审查通过后,组织企业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工程,狠抓落实,使企业通过3年的工作,达到“两型”企业基本要求。

    五是搞好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修订《湖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坚持政策激励原则,继续发挥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现有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广大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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