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信发〔2009〕37号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批准长沙市旗成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南省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临时资质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信计资〔2004〕010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文的规定和要求,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备案,现批准长沙市旗成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南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地方临时资质企业。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信息系统 工程监理 临时资质 批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