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新修订的《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0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正式下发,2009年度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依据
申报工作按照《管理办法》和《2009年度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的项目须具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项目指南》要求,并且项目实施条件落实。
二、申报管理范围
中央在湘企业、省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直接报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其他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请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推荐上报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并附《XX市(州)申报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提交《湖南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申报表》要求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每个项目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省信息产业厅,纸质材料按照《湖南省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格式》(附件3)装订,请勿采用文件夹装订或加塑料封面。
(三)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上报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分别报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各1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纸质稿和电子稿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电子稿发邮件至4587046@sina.com,邮件主题为:XX市XX企业XX项目),超过规定时限申报的不再受理。
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也可咨询省信息产业厅重大项目室。
联系人:许文琳
联系电话:0731-4587046
邮编:410011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八一路407号湖南省信息产业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