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的政策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我厅决定,宣布《关于印发〈湖南省信息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1);
二、我厅决定,确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备顶点生产、定向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2);
三、我厅决定,重新公布《关于印发湖南省软件企业年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文件 清理 公告
附件1:
省信息产业厅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标 题 |
文 号 |
1 |
关于印发湖南省信息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湘信发〔2001〕7号 |
2 |
关于印发湖南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实施(试行)的通知 |
湘信发〔2001〕9号 |
3 |
关于印发湖南省信息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湘信发〔2001〕16号 |
附件2:
省信息产业厅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标 题 |
文 号 |
1 |
关于进一步做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备顶点生产、定向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
湘信发〔2007〕38号 |
2 |
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等制度的通知 |
湘信发〔2007〕51号 |
3 |
关于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的通知 |
湘信发〔2008〕6号 |
4 |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行政工作执法工作的通知 |
湘信发〔2008〕25号 |
附件3:
省信息产业厅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标 题 |
文 号 |
1 |
关于印发湖南省软件企业年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湘信发〔2002〕5号 |
2 |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
湘信发〔2004〕7号 |
3 |
关于印发湖南省申报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湘信发〔200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