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信计资检字[200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将于2008年3 -4月开展2008年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度监督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检查要求
(一)对获证单位的监督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自查是指获证单位就2007年度从事系统集成业务的综合能力进行自我审查并报送相关材料。抽查分为要求获证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原件)和到获证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两种。
(二)2005至2007年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须参加2008年度自查。获得资质的日期以工作网站资质公告中“批准(备案)日期”为准,参加自查单位名单包括相应年度内首次获得资质、资质发生升降级和资质换证获得通过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三、监督检查结论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