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信息化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园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8年(第22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信运函[2008]1号)和《关于申报2008年(第七届)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的通知》(信运函[2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申报。各市州信息化及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园区要对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申报材料上报我厅。
联系人:省信息产业厅经济运行与调节处 单 华
电 话:0731-4587080 传 真:0731-458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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