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8年01月18日 14:46 【字体:
  
 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8年度电
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2007〕013号)要求,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07年12月3日开始。由于时间紧,工作要求高,为迅速
组织好我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1.我省的申报工作,由各市(州)信息办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
申报单位开展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具体办理申报事项。各市(州)信息办要
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熟悉申报程序和要求,指导各项目申报单
位选择符合电子发展基金指南、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
内做好申报工作。
        2.申报工作必须根据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
法》、《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可在基金申报网站
www.itfund.gov.cn下载)以及《湖南省申报国家电子发展基金实施办法(试
行)》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各单位在组织申请材料时,要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
助项目合同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
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
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3.省信息产业厅是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经省厅推
荐。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产业部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
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二、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下载,按填报说明填制并上传
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
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如果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压缩误码、
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省厅在网上
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2、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
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等复印件和2007年11月份的单位财务报
表,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
三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上报省信息产业厅经济运行与调节处。
电子稿和纸质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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