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0日 湘信函〔2001〕74号
各市州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
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统计
法》的深入贯彻实施。结合全省电子信息产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统计执法检
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省厅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省信息产业厅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为:
组 长:刘平凡
副组长:颜 琰 邬佩群
成 员:宋 虹 杨红宇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并于8月20日前将检
查负责人名单上报省厅经运处。
二、检查时间及步骤
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在8月15日—9月15日,检查工作具体分为自查、
整改和重点抽查、处理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和自查(8月15日—9月1日)
在此阶段,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对照检查,如实填报《统计执法
情况自查表》(表式附后),并进行总结,自查结束后,将总结材料、自查登记
表及时报送省厅。
2.整改和重点抽查
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整改,完善统计基础工作。同时省厅
将根据自查和整改的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3.处理和总结
9月下旬,省厅将对全行业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建议,并予
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