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26日 湘信函〔2001〕68号
各市、州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信息产业健康、高速发展,引导和支持信息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产
品的科研开发和新产品试制,发挥技术创新在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推进国
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我省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跨越发
展,根据信息产业部和省经贸委下达的2001年《科研试制计划》和《重点技术创
新项目计划》,我厅组织编制了《2001年湖南省信息产业科研试制计划》(见附
件),请各部门、各单位按计划进度抓紧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突出技术创新,重视专利
申请和保护,并在自有技术和专利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或提出有关标准的建议。要
通过项目的实施,注重科研环境建设,不断增强自主开发能力,有条件的单位要
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研究开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
二、各级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的跟踪调度与管理,确保计划的
按时完成。
三、列入部计划的项目在完成后,参照国家有关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产品
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申请进行相应形式的成果鉴定或验收,由信息产业部审
定后颁发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