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5年05月08日 00:00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信息产业部2005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根据信
息产业部《2005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可从湖南省信息产业厅
网站http://www.hnii.gov.cn/和电子发展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
也可派人到省信息产业厅经济运行与调节处领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符合
电子发展基金指南、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的项目进行申报。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简称电子发展基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
于支持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新型元器
件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专项资金。电子发
展基金由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基金预算管
理,批复基金预算和决算,审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追
踪问效,监督检查。信息产业部负责发布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
作,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组织验收完工项目。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联合
设立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查工
作,同时在信息产业部设立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基金管理办公
室),负责电子发展基金管理的日常事务。电子发展基金按项目管理,采取公
开招标和企业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征集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中介机构评估的方
式辅助选择项目,并对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电子发展基金主要采取无偿资
助、贷款贴息两种方式。
    材料报送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省厅将
取消两年内该单位的申请资格,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批评。
    1、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站下载、按填报说明填制并上传可行性报
告的电子版,省厅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
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如果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压缩误
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2、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
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
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简
装,不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省信息产业厅经济运行与调节处)。
今年项目申报截止期为2005年6月10日,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湖南省信息产
业厅经济运行与调节处。
    联系电话:0731-4587086  联系人: 单  华
    0731-4587049,联系人:朱朝晖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
                                200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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