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4年9月24日(星期五)将举行的《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日活动,得到各
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目前活动《回执》反馈积极。现就反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补充
通知如下:
一、在省政府信息化办统一规划范围内,按要求制作的气球、拱门、看板等宣传
品制作、发布、审批事项,已由省信办统一办理。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发布广告宣传
品,需自主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审批事宜。
二、宣传品制作要求:
1、自行制作的拱门、气球、看板内容不得与《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相悖,看板的
样板模式可在www.hnii.gov.cn网站下载,并请在9月20日前将《回执》和看板内容报
省信息化办。
2、委托统一设计制作宣传品的要求:看板内容应在400-500个字以内,拱门、
气球的文字以20字内为宜,需在9月20日前将要求提交受委托的广告宣传品制作公司。
3、广告宣传品的发布地点由省信息化办统筹规划安排。
三、经与多家广告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与协商,《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宣传日的
宣传品制作费用大幅降低。新的统一宣传品制作价格如下:拱门800元/个,气球400
元/个,看板1.2米×2.4米 300元/个,咨询点(提供1张桌子,2把椅子)200元/个。
四、经研究,省信息化办委托湖南仁人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承办宣传品制作任务,请有
关单位依据省信息化办的批复文件,接洽相关业务。湖南仁人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长沙市韶山路39号维一星城金龙座0502室,电话:0731-2252151,
2251971,传真:4898769
省信息化办联系地址:长沙市八一路407号湖南信息大厦28楼,电话及传真:
0731-4587076,4587066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信息化△ 法制 宣传 补充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