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实施“国际软件人才培养战略工程”的请示》(长高新管字
〔200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长沙高新区软件园实施“国际软件人才培养战略工
程”的计划。希望你们按照国发〔2000〕18号文件的精神和《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
(2002年至2005年)》(国办发〔2002〕4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本地教育和产业资
源优势,依托国家(长沙)软件产业基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速培育一大批适
合软件产业国际化、工程化需要的,结构合理、富有创造力的软件人才,为加快国家
(长沙)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和全省软件产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此复。
二○○四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软件 人才 培养 计划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