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厅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3年09月19日 00:00 【字体:
  
                                                   湘信函〔2003〕76号

厅机关各部门(机构),厅直各事业单位: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03
年9月18日厅党组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疑
问,可电话咨询省厅经济运行与调节处。
    联系电话:(0731)4461571   2228105
    联 系 人:戴文伟  杨红宇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
                      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于9月12日召开的省直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清
理规范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清理规
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这次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这次清理和规范省直单位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是省委、省政府经过深思熟虑
后做出的重要决策,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增强政府财力,建立公共财政
体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
段,是解决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部门收入分配苦乐不均的必要措施,是从制
度上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这项工作还有利于各单位摸清家底,整合资源,规范
管理。各单位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省直单
位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
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肃纪律,务求工作实效,确保省直单位公有资产
及非税收入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遵守有关纪律
    为进一步加强此次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省纪委、省监察厅作出
了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找借口,搞变通,更不允许抵制
不办,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以及有关负责人首先一律就地免职,再行调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
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 故意瞒报、漏报公有资产和非税收入及经营收益,故意虚报债务的;
    (二) 涂改、转移、销毁有关帐目的;
    (三) 在清理期间,抽逃、隐匿资金,转移、变卖资产的;
    (四) 在清理期间,突击花钱以及私分钱物、侵吞国家财产的;
    (五) 设立小金库、小钱柜,设置帐外帐,对过去私设小金库、小钱柜未一
并清理并如实填报的;
    (六) 强令或者授意财会人员弄虚作假的;
    (七) 其他违反清理规范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方案
    (一)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这次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加上时间跨
度大,改革开放后因为机制体制变动,各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必然会遇到很多
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组织这次清理。只要不是借清
理规范之机,私分国有财产,都要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处理。通过清理,一定要搞
准底数,客观公正地反映和上报、本单位的资产及收入存量。
    二是要坚持完整准确的原则。这次清理的对象和内容很多,技<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4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值班电话(24小时):0731-88955310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0731-8895536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印发厅公有资产及非税收入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7665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