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20日 湘信发〔2000〕3号
总 则
一、为使信息产业厅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
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参照《信息产业部工作规则》,结合我
厅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信息产业厅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
求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密切联系群
众,热情为基层服务;依法行政,服从命令,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培育创新开
拓、团结协作、艰苦奋斗、争创一流的机关精神,建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的机关。
三、信息产业厅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要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要精简会议、公文和事
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
合,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
厅长、副厅长的职责
四、信息产业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厅长领导信息产业厅的工作。
五、副厅长按照分工或厅长的委托,协助厅长工作。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及
时向厅长报告,属于重大方针、政策性问题,经调查研究后向厅长提出建议。
六、厅长、副厅长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配合。每个领导成员对分工范围
内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集体的决定,要坚决执行。
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和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
原则,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全省信息产业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奋
斗。
八、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厅长、副厅长每年
到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凡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明
确;属全局性的问题,应按决策程序进行。
九、加强对厅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领导,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政治
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做到决策科学化、办事程序化,使机关工作更好地为基层
服务,为信息产业的发展服务。
会议制度
十、信息产业厅实行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制度。
十一、厅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
是:
㈠ 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信息产业部的重要工作
部署;
㈡ 研究审议全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重
要改革方案;
㈢ 讨论审定全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中长远发展规划;
㈣ 讨论决定有关全省信息产业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
的重大问题,分析全省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形势,交流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㈤ 讨论审定厅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等人事事项;
㈥ 讨论决定报请省委、省政府、信息产业部审定的重大问题;
㈦ 讨论决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㈧ 讨论其他需要厅党组决定的事项。
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并按照省委规定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
十二、厅常务会议由厅长、副厅长、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等厅领
导组成。会议由厅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