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
各市州经委、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4]1号)和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经人事[2004]179号)的要求,现就2010年全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程序
报考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的条件是: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科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报考人员需填写《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交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上,另两张粘贴在该表的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粘贴在《报名登记表》的背面。
符合条件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各市州报考人员经单位同意,报各市州经委人事职改部门汇总。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市州经委人事职改部门填写《全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
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湖南省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指南》(2009年版)一书为考试的范围。试卷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暂定在
三、考试结果的反馈
省经信委职改办拟在7月下旬前将考试成绩反馈给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和各市州经委,考生可凭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成绩单。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填写好本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考生考试成绩报省职改办备案,考试合格线由省经信委职改办报请省职改办统一划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评审。
四、其它事项
1、省直单位和各市州经委人事职改部门要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等个人信息,并加盖公章。
2、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考试费90元(不含教材费)。
3、《湖南省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指南》(2009年版)的征订与购买事项,请与省经信委职改办联系。各市州经委、省直单位或考生个人也可自行到省经信委职改办统一购买。
4、凡委托我省开展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中央在湘单位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参评资格考试。
5、省经信委职改办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804房间。联系电话:0731-82213336,82212540,82212108。
6、省直单位和各市州经委人事职改部门收到准考证后,应及时通知考生领取。
7、考生可在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及其它事宜。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级经济师 职称 考试 通知
湖南省工程经济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