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工信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1、推进重大政策公开。制定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省工信厅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依法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资源整合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及申报工作,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我厅所有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在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公开解读出台的相关文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以政务公开助力制造强省建设,及时公布“十四五”系列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等信息。2021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154条,公开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的暂行办法》《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湖南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湖南省中小企业“两上三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规范性文件。
2、推进财政和项目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公开厅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加强政策解读。对所有上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2021年在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策解读49篇,其中对7项我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对42项相关的重大活动和工信部文件进行了解读。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意见,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4、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复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省长信箱信件,今年共收到厅长信箱信件274件,办结274件;共收到在线咨询8件,办结8件;共收到省长信箱来信9件,办结9件,办结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年共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规定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健全机制。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召开厅务会,专题研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明确“由厅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法规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强化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建立了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了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的政务公开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处室、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责任。厅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加强政务公开投入,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政务公开宣传和门户网站等载体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明确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失误的责任处室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原则,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内部信息资源,保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以及及时性,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资源互通共享,提高信息的应用、服务水平。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切实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各项要求。一是完成全部填报发布工作,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都已通过省政府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实现了统一目录,统一编码,动态化管理,目前共公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项35项,网上可办的有35项,占全部事项的100%,一次办的事项有2项,占全部事项的5.7%,全程网办的有10项,占全部事项28.6%。二是根据省审改办要求,对照机构改革情况,报送了我厅权力事项调整情况,补充了相关权力事项信息;梳理了全省工信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目前9个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录入平台,并填报了实施清单。2021年,我厅按要求将35个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021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涉及我厅的政务服务申报数为986件,我厅已办理事项985件,有1件正在办理,在线咨询8件,回复8件,办结率99.9%,回复率100%。
(五)平台建设
1、推进集约化管理。我厅网站2015年第一批纳入省政府集约化管理,网站名称和域名都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进行管理,网站整体安全防护和日常监测都由省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全年网站未被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报。
2、抓好内容保障。我厅门户网站以政务公开、服务企业和公众为宗旨,按照规范统一、高度集中、突出重点、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四大功能,共设20多个一级栏目和60多个二级栏目。目前已达到机关政务公开、信息交流、活动展示、形象宣传等功能,已经成为我厅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2021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154条,比去年全年多发234条。建议提案回复274条,共新建16个专题专栏,转载7个专栏。每年按照要求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告并上网发布。
3、维护网站安全。中心机房建成了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安装了外网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上网行为审计系统、网络存储系统、网页防篡改系统、数据备份恢复系统和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等,建立了一套功能相对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并及时进行了数据的完整备份、安全产品的优化配置、系统补丁实时升级、日志记录查阅和清理等。
(六)监督保障
制定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和责任部门,政务信息的审核和报送,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发布,政务信息查阅、申请办理和接待,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政务信息的统计和归档,社会评议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重要政务信息、重要咨询内容应公开而未公开、应回复而未及时回复或处置错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或违反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信息保密,制定了信息保密制度,要求所有上网的信息一律要求处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并在信息中心存档后才能上网,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0 |
4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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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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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0.5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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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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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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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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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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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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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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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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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配合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政策解读还不够全面,在形式、深度、广度上有待加强;三是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发挥较好,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尚需加强;四是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