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和等五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风光锂”循环经济发展机遇助力湖南省“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长沙市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层面近期出台的关于“风光锂”退役设备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标准情况
1、废旧动力电池领域。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于2025年12月出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令第73号),明确生产、使用(换电)、维修、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各环节主体责任,建立全国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已于2026年4月1日正式施行。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组织制定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明确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全流程污染控制要求,划定各工序污染物排放限值与监测规范,同时提出企业运营管理要求。
2、退役光伏组件领域。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于2026年2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48号),从源头推行绿色设计与清洁生产,引导生产企业、光伏电站等相关方规范交售废旧光伏组件,突破拆解、分离、稀贵金属提取等关键技术,推动再生材料规模化应用。生态环境部发布《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3—2026),统一废光伏设备拆卸、运输、拆解、处置全过程污染防控要求,填补行业技术标准空白。
3、退役风电组件领域。工信部目前正在制定《关于促进风电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围绕风电组件绿色设计、报废管理、拆解利用、产业培育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设定分阶段发展目标,明确技术攻关方向、产能布局要求与配套扶持政策。同样明确了生产企业、建设施工单位、电站运营企业等相关方规范交售废旧风电组件的责任。
整体来看,国家层面“风光锂”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正逐步完善,为各地抢抓“风光锂”循环经济机遇、规范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
二、我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依托产业基础、科创资源优势,我省紧扣国家政策部署,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目前各项任务有序开展。
1、积极推动“风光锂”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废旧动力电池领域,全省拥有工信部规范条件企业18家,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全省形成超30万吨/年的处置产能,其中,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旧动力电池能力达10万吨,全省年实际综合利用废旧动力电池量稳定在20万吨以上。全省废旧动力电池领域相关企业累计申请专利311项,参与制定国标9项、行标4项、地方及团体标准10项。风电方面,时代新材研发出可回收风电叶片,实现树脂与纤维高效分离,从源头降低回收处置难度,湘电集团、南方宇航等省内多家风电企业积极探索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等组件拆解再制造路径;光伏领域,长沙循环经济产业园、常德澧县等布局专业化光伏组件回收处置项目,湖南格莱特、湘安新能源等企业推进“电站运营+回收利用”一体化模式,全省也着手通过地方立法完善风电、光伏退役设备管理制度,全方位构建“风光锂”协同发展的循环产业格局。
2、着力突破关键技术。省科技厅围绕动力电池回收核心技术、创新平台、人才引育持续发力,夯实产业创新根基。一是建强高能级创新平台。推进怀柔实验室湖南基地、湖南能源装备研究院建设,布局新能源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16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0余家,依托宁乡经开区等产业集群搭建技术转化载体。二是攻坚核心技术。2026年在省重大基础研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专项,支持退役电池智能拆解、有价金属高效回收、杂质深度分离等关键技术研发,长沙矿冶研究院等单位已突破8项回收利用核心技术。三是培育专业人才。实施“芙蓉计划”“湘智兴湘”,近三年引育新能源领域国家级、省级人才40余名,依托高校和人才团队持续开展技术攻关,为循环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网络。省商务厅聚焦回收体系建设与产业链招商,推动闭环产业落地。一是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体系建设,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将动力电池纳入再生资源重点管理范畴,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逆向回收责任。二是开展精准招商。围绕动力电池回收、再生利用等关键环节编制招商目录,依托省级数智招商平台,面向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产业高地招引龙头企业,引导优质项目落地长沙、宁乡等重点产业园区。
4、建立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我厅积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起草编制相关标准,目前《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评价方法》《车用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碳核算技术规范》《锂渣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等均已发布实施。
5、组织开展全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联合检查。按照工信部等五部委统一部署,目前我厅正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六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情况的联合检查,将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及时消除废旧锂电池报废、拆解、利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保、消防、安全风险。目前全省各级检查工作均有序推进,各地对照检查清单开展现场核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企业立行立改,行业乱象将得到初步整治。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结合提案建议、国家政策导向以及我省产业现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健全政策体系。省发改委计划将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风光储一体化循环发展纳入全省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同步纳入湖南省“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明确锂电资源循环高效利用、退役电池规范处置、产业链闭环发展等要求,为产业中长期发展谋划布局。我厅将按照国家层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令第73号)、《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48号)、《关于促进风电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等,做好组织实施,推动“风光锂”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2、坚持创新驱动。省科技厅将持续加大“风光锂”循环利用领域的科研投入。一是培优创新平台。加快湖南能源装备研究院等平台实体化运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对标国家风电组件技术攻关方向,同步布局风电叶片拆解、材料再生、零部件再制造等技术研发,兼顾“风光锂”多领域技术突破。二是推进成果转化。依托宁乡经开区等产业集聚区,布局一批中试平台和产业化项目,推动实验室技术走向生产线。三是持续引育人才,完善人才扶持政策,打造一支覆盖研发、生产、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
3、完善回收体系。省商务厅将加快实施《湖南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培育规范化回收骨干企业,支持行业协会建设信息化平台,推动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回收流程的溯源管理,逐步提升包括动力电池在内的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水平。
4、加大产业培育力度。我厅将积极组织我省“风光锂”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工信部规范条件企业(“白名单”)建设,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标杆企业,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相关企业在相关以循环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园区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省发改委将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持续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全省锂电回收资源化处置规模化、规范化水平。
5、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树立合规经营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政策要求,压实生产企业、建设企业、风电光伏电站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规范做好退役设备移交工作;三是强化常态化日常监管与隐患排查,引导综合利用企业严格遵照标准流程,合规开展拆解、资源化利用等经营活动,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