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函〔2024〕265号
侯琳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产业聚集度,促进安仁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域经济,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承载着吸纳当地就业、推动地区繁荣的重任。近年来,安仁县委县政府忠诚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全面推进“五好”园区创建工作,通过发挥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推动电子信息及新材料、农产品和中药材加工产业加快发展,三一机械智能制造、鞋机制造等产业快速崛起,为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您提出的后发地区获得支持少的问题,省直相关部门也一直在关注,并通过政策设计,缓解相关问题:一方面,为激励市县培育壮大财源,2021年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制度 推进区域均衡协调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湘财预〔2021〕149号),实施市县上划省级税收增量奖励、财源建设激励、园区产业发展提质奖励等政策,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另一方面,省财政厅在安排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时,对相对欠发达地区有一定的倾斜政策,如降低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安排的转型升级类项目投资门槛;限定各市县申报转型升级项目的名额,确保相对欠发达地区能获得支持;同等条件下适度提高对欠发达地区项目的支持额度等。
(一)关于建立落后地区产业集群集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要求,省级原则上不新设专项资金。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郴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7号),省财政厅对省级统筹政策资金对郴州市给予支持,其中包括支持安仁县申报创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全国试点县,将安仁县纳入湖南省林业碳汇工程试点县,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扶持等方面的内容,安仁县可把握相关政策机遇加快发展。
(二)关于放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竞赛条件。为加快构建省级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省级集群竞赛分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两个赛道。其中,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主体为县市区,初衷就是为县域经济集群集聚发展开辟新赛道。对您提及的竞赛门槛问题,省工信厅在2022年9月出台的《湖南省产业集群竞赛实施办法》第五条“参赛条件”第三点明确,“参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应拥有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合计不少于5家。集群产值应达到30亿元以上,集群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困难地区等地区创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其竞赛条件适当放宽”。集群竞赛的目的是引导各地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县域经济突出主特产业实现“专精特新”发展。省工信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安仁县培育产业集群的指导,条件成熟时,全力支持申报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安仁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放宽参与集群集聚的后发地区研发分类奖补条件
2018年,我省开始实施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省财政按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0%给予补助。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实施企业研发财政分类奖补政策,从2023年起实施分类研发奖补政策,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2%、8%两档分别予以补助,最高限额1000万元,对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聚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和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省财政安排企业研发奖补资金8.05亿元,引导1035家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99.8亿元,全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规模从2017年的461.77亿元增长到2022年858.87亿元,排名从全国第8提升至第5。
省政府开展打好“发展六仗”专项督查过程中,市州、县科技管理部门及中小企业均反映当前政策的奖补“门槛”过高,请求调低最低补助额。为此,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打好“发展六仗”专题督查发现的共性事项和相关政策建议清单有关问题,明确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就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调整事项专报省政府。近期,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对2023年研发奖补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对政策调整需要的资金进行了测算。目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正在行文请示省政府,请求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将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最低补助门槛降为1万元。待省政府批复以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及时下发政策调整通知,并按照调整后的新政策,启动2024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兑现工作,安仁县可把握相关新政策机遇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报2024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