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2022〕300号
付胜龙委员:
您提出的《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汽车产业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汽车产业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变革不断深入,我省正积极抢抓发展新机遇,加快推动湖南汽车产业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转型升级,您所提建议,高度契合当前产业发展趋势和我省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给出了很好的参考意见,各办理单位高度重视,并就您关心的几项工作,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意见。
一、关于制定三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发展实施方案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新能源汽车加速发展,2021年我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2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形成了整车及电机、电控、电池的完整产业链,其中“三电”领域具有比较优势。为进一步完善汽车产业顶层设计,省工信厅先后印发了《湖南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您建议中主要思想已基本融入。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指导有关市州、园区,抓好相关规划和行动计划的落实,加快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汽车年产量突破15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超过50%,关键产品技术取得突破,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标准体系不断完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加强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检测试验认证能力与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智能化升级、绿色化发展、服务化转型。三是加快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补齐产业链短板,锻造产业链长板,促进产业链延伸。四是持续构建良好产业生态,完善产业空间布局,拓展示范应用场景,培育优秀市场主体,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五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充电基础设施、路侧基础设施及网络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快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体系。
二、关于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政策
对于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十三五”期间,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等单位通过开展“绿色公交”试点、出台《湖南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工作,推动公交、出租、网约、物流等公共交通车辆电动化,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营运车辆37.69万辆(公交3.29万辆、出租车3.50万辆、营运客车3.20万辆、营运货车27.70万辆)。其中,城市公共汽电车有纯电动车24406辆、混合动力车6158辆、天然气车982辆,新能源公交占比达95.88%,新能源公交占比全国领先;出租车有纯电动车5470辆、双燃料车23184辆,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占比为81.89%;道路客运车辆有纯电动车366辆、混合动力车57辆、天然气车403辆、双燃料车253辆;货运车辆有纯电动车2辆、混合动力车28辆、天然气车293辆;牵引车辆有天然气车215辆;公路领域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占比为0.45%。
对于牌照获取及通行政策,省公安厅表示,自2017年起,公安部推出了“全国统一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按照保证选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机动车车牌选号规则进行了明确,即:统一号牌号码发放、统一号池维护管理、统一号码资源监管。因此,新能源车的私人牌照获取方式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另外,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自2021年3月份开始,各地城区对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不得限行。截止去年年底,该政策在全省各城区已经落地执行。
目前,2015-2019年中央公交车油补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已经结束,中央新一轮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补政策已经出台,省交通运输厅正在制定配套政策,待政策出台后抓好落实,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应用。
三、关于创新模式,持续完善充电环境
近年来,我省充电桩建设发展呈蓬勃发展态势。截至2021年底,我省在册的充电桩运营商达215家,建成公共充电桩合计约3万个,占全国公共充电桩比重约为3%,建成充电场站2000余座,换电站40座。
下一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按照“规划引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的原则,大力推进居民区、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沿线、公共停车场、单位内部停车场、专用车停车场、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前全省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补强短板弱项。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明确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住宅小区等发展相对薄弱地区和偏远市州的充电桩建设发展实施方向、实施标准和实施原则,采取整体规划、分批推进的方式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推进示范引领。打造长株潭都市充电圈,力争到2025年,长株潭都市圈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示范充电站,启动充电设施县城全覆盖工作。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效应强,产业带动大的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三是加大政策扶持。从城市建设、国土空间规划、配套电网建设改造、财政奖补政策等方面着手,加强规划保障和部门衔接,加大行政审批、用地政策、用电价格和电力报装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起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行业管理。严格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好全省统一的充电桩智能服务监管平台,提升全省充电桩互联互通水平,打造全省充电“一张网”。
四、关于加大财政支持补贴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2016年我省已出台《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湘财企〔2016〕44号),设立了省级购置补贴、“绿色公交”推广奖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含:公告奖励、销量奖励、运营奖励)。该政策执行以来,我省已下达超28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新车型引进、销售、购买、集中运营以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进入“十四五”,经过多年的发展,当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接受度已较好,今后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将由推广应用、引导消费转向扶持产业、促进创新。目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已起草了《支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制定政策作为原有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的升级版,拟从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产业规模提升、龙头企业引进、创新平台建设、标准制订、新业态应用场景打造、产品推广使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支持。该政策将于近期报省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