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2022〕264号
民革省委会:
贵委提出《关于推动有色金属资源利用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资源丰富,产业历史悠久,采、选、冶、压延加工全产业链十分完整,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与循环利用全国领先。我省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发展方向是产品高端化和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近年来,产品高端化成绩斐然,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硕果累累,培育了汨罗、永兴两个全国知名的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以及金龙集团、湘北铜业、金龙新材、高诺集团、银联湘北等一批龙头企业,推动湖南有色金属产业资源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由以原生资源为主,再生资源为辅的传统资源结构正逐步调整为以再生资源为主、原生资源为辅的现代有色金属资源结构,最终将关闭矿山、全部使用再生资源,实现全产业有色金属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为鼓励、支持有色金属产业低碳、绿色、循环发展,2021年来我们已完成了以下相关工作:
一、省政府出台《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针对我省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产业存在和困难和问题制订专项条款:围绕再生铜铝、钢铁、钨钴和稀贵金属四类再生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鼓励市州、县市区围绕这四条产业链招引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省级予以“一事一议”支持。支持创建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培育创建一批省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园区)、企业、项目。支持相关龙头企业优先纳入全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名录。协调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直接投资或在湖南设立绿色发展子基金,加大湖南省新兴产业基金对省内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支持力度。对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企业环保政策上,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环境风险可控程度等,以“白名单”方式简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流程。加快“证照分离”改革,支持以资源综合回收和再生利用为基础的再生铜、再生铝及稀贵金属产业链上精深加工企业及时获取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原材料。
二、省工信厅组织编制并颁布了《湖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规划》中明确:提高精深加工产品和再生有色金属产品比重,实现行业的产品高端化和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着力打造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集群,为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材料保障。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规划》指明了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与再生利用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为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快速发展夯实了基础。
三、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有色金属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在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创新平台建设及人才团队培养等方面持续发力。在勘探、采选、冶炼、循环利用、新材料、装备、环保等有色金属资源利用相关领域布局省重点实验室2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多个,在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40多个、安排经费超过2亿元,近年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3个、经费2.55亿元。
四、省工信开展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我省有色金属郴州、耒阳和湘乡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48个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2021年,省工信厅印发了《湖南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启动了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我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发展。到目前为止我省共有5个基地、8家企业和15个项目被列为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其中,有色金属综合利用企业占比95%以上。
五、省生环厅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修订《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强化涉危有色金属行业发展法律保障。积极推动出台我省《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理顺监管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推动我省涉危有色金属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湖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十四五”规划》、《湖南省“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将涉危有色金属利用工作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统筹环境监管工作;下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危险)废物审批事项程序规定》,制定审批规程,全面简化固废(危废)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出台《湖南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简化审批程序,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全面开展我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同时利用现有的再生铅企业能力,全面规范铅酸蓄电池收集网络。制定《湖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试点工作方案》,全面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行为,切实解决有色行业小微企业“收集难、转运难、处置难”问题。
针对您提出来关于加大协调处置能力,重塑绿水青山;健全有色金属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法规体系;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推广绿色技术,促进集约发展等建议意见,我们将贯彻落实好《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坚持绿色发展,认真贯彻《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湖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引领作用,结合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现状,围绕再生铜铝、钨钴和稀贵金属三类再生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狠抓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在以下六个方面发力,重点支持有色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项目支持,着力打造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集群。一是根据省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政策支持、规划引领、典型示范等措施培养壮大优质企业,加大优质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打造铜铝、铅锌、钨、锑、稀贵、稀土6条有色金属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力争在“十四”期间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高端有色金属材料产业基地 ,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的构建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材料保障。二是加强对郴州等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的指导,加大落实推进力度,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如期完成。三是根据《支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产业延链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9号)》,将第二批省级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名单列入今年的制造强省项目加以支持。四是对全省重点调度的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企业,将加强协调,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在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及制造强省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二、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一是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围绕提升我省有色金属资源利用率、高端有色金属合金、超高纯有色金属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及采、选、冶污染控制等重大科技需求,加强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动省政府、中国五矿共建“稀有金属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精深加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二是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以绿色矿山、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再生铜铝、钨钴和稀贵金属四类再生金属的精深加工为重点产业链,甄选一批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产品精深加工领域节点、瓶颈问题,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整合科技资源,集中科研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助推我省有色金属资源利用产业的绿色升级。三是加大有色专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扶持力度。指导和支持园区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企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财政奖补等政策,降低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成本;按照《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管理办法》,引导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协同地方金融局落实《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助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园区科技创新项目。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加大政府采购有色金属“两型产品”政策落实力度。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7部门共同推动政府采购“资源更节约、环境更友好”有色两型产品的引导政策,通过发布《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首购办法》等措施,引导政府、社会、企业更多地采购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助推我省有色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三、积极推动、支持有色金属园区循环化改造。一是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园区结合发展实际,抓紧制修订实施方案。从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五个方面,加快推动全省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对全省有色金属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调研,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方面,将在全省规划布局一批以废有色金属循环利用为主导产业的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是支持永兴经开区、汨罗高新区、常宁水口山经开区等园区申报并获批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结合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2022至2025年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支撑项目。三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科学规划布局,完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四、协同政府职能部门,赋予产业更多发展空间。一是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我厅协同省生环厅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跨省转移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同时制定了《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黑白名单”管理制度,简化纳入“白名单”管理的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审批,与广东等18省份签订了《关于建立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区域协作,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合作机制。二是对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产业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在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无权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下,积极向税务总局反馈企业诉求,争取政策支持。同时,省税务局将认真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抓紧实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五、协助对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为促进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一是加强了普惠金融担保增信,风险补偿;二是加快培育推动企业上市,从省金融发展专项安排企业上市前辅导期补贴,最大限度弥补前期中介费用支出;三是支持地方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对在湖南省股权交易所 “专精特新” “军民融合”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支持,梯度培育上市企业;四是研究动产抵(质)押融资、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等试点方案探索,以期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支持有色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产业中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按政策按规定、按程序申报,争取资本市场支持。
六、加强宣传引导,树立低碳、绿色、循环发展观。一是通过我厅公众号、主页等对外宣传窗口加强政策宣传和规划解读,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关键、核心作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发展氛围;二是鼓励企业和园区通过走出去参与或在本省主办绿博会、高峰论坛及展览交易会等途径,加强对外连络沟通,及时了解国内外发展趋势,推介、展示我省有色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产业发展风采,发展成果;三是通过工信部网站和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介介绍有色金属资源利用典型案例、先进模式,广泛宣传有色金属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发展理念、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和自觉行动。
感谢对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