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函〔2021〕224号
邓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解决“化工围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动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列入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省领导高位推动、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工作,通过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有效解决“化工围江”的问题,实现化工产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承接园区问题。我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厅局配合。目前,我省已出台了《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导则》(湘发改地区规〔2021〕214号),并根据《导则》要求,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申报和评估认定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州申报的24家园区进行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并将我省第一批认定的10家化工园区进行公告,其中包含岳阳市的湖南临湘工业园。我厅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支持湖南临湘工业园开展调区扩区和规划环评工作。
2、关于资金问题。根据《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我厅正在联合省财政厅研究制订《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于近期印发出台。目前已启动2021年沿江化工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省财政厅正在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落实资金安排,确保今年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对关闭退出、异地迁建的化工企业将按一定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人员安置情况是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专项资金与安置基金具有相似的功能,省财政厅认为没有必要再重复设立安置基金。
3、其他政策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为保证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将统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于符合国家搬迁政策的企业,实行应保尽保,并督促相关市县做好化工产业园区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项目布局,确保化工企业向化工产业园区集中,依据职能职责做好化工产业园区调区扩区的前期基础性工作。省人社厅将根据国家和省里关于职工安置的政策法规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法规政策规定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措施,做好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的职工安置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将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做好搬迁改造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下阶段,我厅将继续做好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根据月调度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沿江搬迁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全省搬迁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也将主动指导岳阳市做好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感谢您对化工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康文娟 三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 8895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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