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函〔2021〕241号
汤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新能源电动车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国家《“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就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我省也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重点,列入我省优先发展的20条新兴优势产业链。您的建议契合国家、省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并为下一步我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我厅作为分办单位之一,对于您关心的部分在工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问题,已开展了一些工作,并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积极推进。
一、政策引导,全面带动基础设施、新产品研发引进、新能源汽车应用
我厅(原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于2016年出台《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湘财企〔2016〕44号),从购置、销售、运营、产品创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成体系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自该政策实施以来,2016年-2020年度共完成清算省补资金221725.17万元,其中:购置奖补97242.66万元、运营奖励47480.93万元、新车型新动力电池产品公告奖励7500万元、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励20141.57万元,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引导和激励效果。根据我厅向省交警总队、省能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实车保有量为14.7万辆,占全省汽车保有量956.6万辆的1.5%,保有量较2015年增长490.1%。其中2016-2020年度全省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4.3万辆,占本地区新注册汽车总量的2.75%,折算标台数约为43.2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5.6万辆(标台)任务指标。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8万个,较2015年新增2.55万个,桩车比由2015年的1:8.3提高至1:5.25。换电站已建成10座。
二、开展新能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
2019年4月,省工信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湘工信节能〔2019〕135号),积极推动实施动力电池的回收、梯次利用、溯源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及网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目前,我省具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共14家,他们是我省省产新能源汽车装载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共拥有多家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其中代表企业为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主研发的废旧动力电池模组拆解设备、废旧动力电池单体全自动拆解设备实现了废旧动力电池的自动化拆解,自主研发的废旧电池资源化制备高性能三元前驱体材料技术,整体技术处于国内领先。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1、加快研究“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我厅在《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新趋势并结合其他省份先进做法,研究起草了《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1-2025)》,目前正在与省财政厅积极推进中,争取年内出台。
2、开展汽车下乡活动。根据国家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工作安排,于年内在省内部分地区组织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动三、四线城市、县城和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消费。
3、组织申报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今年4月,工信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72号),我厅积极响应,会同省能源局组织各市州进行申报,并根据市州申报情况进行了推荐,后续还将继续做好项目进展跟踪。
感谢您对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夏立斌,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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