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8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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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1-06-2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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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85号提案的答复

湘工信提案函〔2021〕242号

陈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已将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核心部件的创新与产业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提出。我省“十四五”规划提出“把握产业变革和技术革命趋势,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积极推进量子信息、6G技术、类脑智能、氢能核能利用、合成生物、低维材料、超材料、深海深地深空等领域创新发展,抢占战略制高点”。您的建议契合国家、省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并为下一步我省推动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意见。对于您关心的部分在工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问题,我厅已开展了一些工作,并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积极推进。
    一、关于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
    1、产业发展规划方面。2020年,我厅出台了《湖南省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确定了包括在氢燃料电池及整车相关领域在内的一系列发展目标,制定了相关重点任务。
    2、产业政策方面。在国家对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示范应用支持政策之前,现有国家、省财政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仍然有效。同时,我厅正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订“十四五”期间湖南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将对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从产业创新、产业发展、运营示范等方面全方位、成体系予以专门支持。同时,省级层面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制造强省专项、企业研发奖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等资金均可对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进行支持。对于通过我厅申报相关国家、省级产业政策资金的事项和项目,只要符合条件,我厅将积极予以推荐和支持。
    二、关于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的申报
    根据《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要求,示范城市群的申报主体是城市群牵头城市人民政府,评审的实施主体为国家五部门。我厅积极支持省内城市参与该项工作,并将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能源局)等省直相关部门主动协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省内城市作为牵头城市提交的方案,争取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抓好国家、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的落实,推动产业政策落地,并积极配合相关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夏立斌、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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