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函〔2021〕227号
民盟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期间加强我省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的提案》(第0212号)收悉。第0212号提案体现了民盟省委对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民盟省委经过了认真调查和研究,对我省现阶段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下一步深入推进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此,对民盟省委表示感谢!针对提案中的建议,经商会办单位省文旅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专门议事机构的建议
目前,国家层面未建立专门针对工业遗产的工作协调机构,我省也未建立专门议事机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推动开展相关工作。省工信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1〕63号)等文件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业遗产申报等工作。截止2020年底,工信部发布的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中,我省共5项,近期正在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省文物局编发了《湖南省文物局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等五部门<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湘文物保〔2020〕145号),积极组织开展工业文物调查,精心策划了一批工业文物保护修缮项目,悉心指导长沙、衡阳、株洲等老工业城市编制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积极申报国家工业文物保护利用项目。
二、关于将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等建议
在国家层面,中央暂没有专门针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资金专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项目主要是通过现有的文化产业发展、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国家文物保护、产教融合等专项资金渠道获得支持。如对于列入文物类的工业遗产,中央财政通过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于老工业城市的工业遗产,发展改革委通过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专项资金予以安排。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文物局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0〕839号)明确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研究利用开发性金融加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重点项目支持的办法。因此,遗产保护及开发单位可通过上述渠道,争取相关项目的资金支持。
在我省,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主要通过工业文物保护修缮项目、老工业城市搬迁改造专项等渠道获得资金支持,比如水口山铅锌矿冶遗址争取到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763万元,修缮好了第三冶炼厂烧结车间、康汉柳饭店旧址抢险加固工程正在实施中、水口山工人骨干会议旧址等4处文物点的修缮计划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衡阳建湘柴油机厂早期建筑群保护修缮计划获省文物局批复同意,保护修缮方案正在走报批程序;株洲市清水塘获得老工业地区振兴发展专项投资共632万元(第二批和第三批)。
三、关于开展工业文化遗产普查的建议
近年来,有关部门围绕工业遗产摸底调查开展了相关工作。我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摸底调查的通知》(工厅产业〔2018〕114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摸底调查工作,获得了63处工业遗产及5家工业博物馆信息,初步建立起了全省工业遗产及工业博物馆项目库;省文旅厅组织开展了工业文物调查,初步统计我省共有200余处工业类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包括水口山铅锌矿冶遗址、桐木岭矿冶遗址、核工业711功勋铀矿旧址、醴陵群力瓷厂旧址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粤汉铁路株洲总机厂办公楼、衡阳建湘柴油机厂早期建筑群、七一二矿旧址群等1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加快推进全省工业文物资源普查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湖南省工业文物资源名录》编制,逐步建立全省工业文物资源动态数据库。
四、关于制定《湖南省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建议
目前,在国家层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在国家层面尚无专门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也相对滞后,更多是依靠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也包括大量的政策性文件,权威性和约束性不够强。因此,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十分必要。在省级层面,支持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地方立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相结合,如株洲市已启动《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第一批市级工业遗产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醴陵窑遗址保护条例》地方立法工作。
五、关于创新和完善我省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模式和参与机制的建议
在工业博物馆方面,2018年12月工信部成立了全国工业博物馆联盟,以此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工业博物馆事业发展和相关组织交流合作,实现资源统筹开发和高效利用,整体提升工业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在传统老工业区转型升级和支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与文化节、艺术节等活动相结合方面,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文物局和国家开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快城市滨水地区港口和传统工业区的转型升级和用地更新,修复城市沿岸厂房、仓库和其他历史遗存,推动以工厂仓库为主的生产岸线转型为以公园绿地为主的生活岸线、生态岸线;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城市形象提升相融合,将能够凸显工业文化特色的景观标志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各老工业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打造“生活秀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省文物局编发了《湖南省文物局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文物局等五部门<推动老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湘文物保〔2020〕145号),计划用3-5年时间,实现我省重点工业文物本体保护好、价值发掘展示好、周边环境整治好、功能设施完善好、当地民生改善好的目标。
经了解,近期工信部会同发展改革、教育、文旅、国资、文物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动“十四五”时期工业文化发展工作,共同促进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业博物馆、工业旅游、工业研学等领域繁荣发展。省文旅厅将开展文物资源资产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湖南省工业文物资源名录》编制,用3年左右的时间将全省各级各类有代表性的不可移动工业文物点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认定一批科学、历史乃至艺术、社会价值高的工业实物资料、机器设备为馆藏珍贵文物;开展工业文物的研究、保护和展示等工作,支持工业文物研究课题,重点做好湖南矿冶考古、三线工程、有色金属工业、近现代工业等方面的文物资源调查与研究,会同有关部门,依托价值突出、内涵丰厚、特色鲜明、产业发展潜力大、区位优势强的工业遗址,规划建设工业遗址公园或文化园,指导、支持在我省老工业城市的工业遗产富集特色区域依托工业遗产规范建设各类工业博物馆,指导长沙、衡阳、株洲、湘潭、邵阳、岳阳、娄底等7个老工业城市编制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按计划推进实施省工业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见附表)。
附表:湖南省工业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时间 |
1 |
水口山铅锌矿冶遗址保护利用项目 |
组织实施5个以上保护与考古项目 |
2021-2025年 |
2 |
桐木岭矿冶遗址保护利用项目 |
编制好文物保护规划、组织实施3个以上保护展示与考古项目 |
2021-2025年 |
3 |
醴陵群力瓷厂旧址保护利用项目 |
编制好文物保护规划、组织实施2个以上保护展示项目、建设工业遗址博物馆或陈列馆 |
2021-2025年 |
4 |
核工业711功勋铀矿旧址保护利用项目 |
编制好文物保护规划、组织实施2个以上保护展示项目、建设工业遗址博物馆或陈列馆 |
2021-2025年 |
5 |
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保护利用项目 |
编制好文物保护规划、组织实施2个以上保护展示项目、建设工业遗址博物馆或陈列馆 |
2021-2025年 |
6 |
基础工作 |
策划3个以上古代冶金考古、工业遗产资源资产普查项目,编制湖南工业文物资源名录;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四有”工作 |
2021-2023年 |
六、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的建议
在国家层面,2016年,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传承和培育中国特色工业精神,树立工业发展新理念,提高全民工业文化素养,打造经济增长新动能,提出了发扬中国工业精神、夯实工业文化发展基础、发展工业文化产业、加大工业文化传播推广力度、塑造国家工业新形象等五大任务。近期,工信部会同发展改革、教育、文旅、国资、文物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推动“十四五”时期工业文化发展工作。我厅将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国家工业遗产认定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特色工业文化,进一步倡导和弘扬工匠精神等,加大工业文化宣传,积极营造关注工业文化、弘扬工业文化的良好氛围。
感谢贵单位多年以来对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皮忱玄、四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8895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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