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函〔2021〕12号
省自然资源厅:
曹暇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郴州北湖矿区生态修复及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44号),经我厅积极申报,郴州市于2019年被工信部列入工业资源综合基地。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工信节能〔2019〕45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郴州钖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以及金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金钽铌锡等稀贵金属冶炼废料资源化项目”等三个示范创建项目列入省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
2021年,我厅将根据工信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启动节能环保产业调研,提出郴州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示范项目的验收标准,加大对郴州市北湖矿区绿色制造项目建设及制造强省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促进郴州北湖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沈勇,三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8895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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