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提案函〔2020〕105号
李爱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洞庭湖区芦洲生态建设问题的提案》(第0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在收到提案后,对提案内容作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与常德市工信局、益阳市工信局、岳阳市工信局等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进一步了解了洞庭湖区芦洲管理及芦苇产业发展有关情况,听取了当地工信部门的意见和看法,同时,针对如何支持产业转型发展的问题,我厅相关处室做了重点研究。在认真了解各方面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我厅认为,加强洞庭湖区芦洲管护的问题,是事关洞庭湖区乃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问题。您提出的关于在洞庭湖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建议引起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均表示要认真研究,合力解决洞庭湖区芦洲生态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为工信部门,我厅将大力支持洞庭湖区芦苇产业转型发展。一是支持以芦苇为原料的板材加工。利用“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奖励”、“100个重大产品创新”等政策支持湖区开发以芦苇为原料的无醛板材等新材料产品,支持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支持引进绿色无醛刨花板国内成熟技术和装备,发展以芦苇为原料的无醛板材等新材料产业。二是支持发展芦笋食品加工、芦苇制燃料乙醇等相关产业。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项目和企业,通过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项目建设,培育骨干企业,促进产业发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赵鲜松、副处长 联系电话:8895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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