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01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5-1333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5-07-20 11: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会议;政协十一届;中小企业;提案;公共服务平台;权力清单;民营企业;湖南省
  • 名称: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017号提案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 2015 〕 181 号( B 类)
  
  关于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0017 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重视和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的建议》收悉。贵单位通过认真、细致的调研,找出了制约我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诸如社保负担过重、法制环境不公、税收制度不完善、市场准入受限、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用工贵、创新能力薄弱、管理欠规范等等,并提出了一揽子对策建议,将有力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我省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一)省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权力清单。 杜家毫省长要求,要在 2015 年 1 月 31 日前公布我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本次编制权力清单以 “ 谁行使、谁梳理 ” 为原则,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规章。经与省编办磋商后,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省经信委权力清单中省本级权力清单为 63 项,实行市县属地管理行政权力 49 项,共性行政权力 10 项,审核转报类事项 39 项。 省发改委共有 65 项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等;承担部门职责 17 项、公务服务事项 9 项。清单在省发改委机关网站上对外公布,划清了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为企业投资经营、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省政府其他各部门都相应制定了权力清单。省政府权力清单制定后,各市州、各县市区将参照省政府的做法,陆续制定出台本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并在各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政府各有关部门建立了多种公共服务平台。 一是各有关部门都建立了网站,有关信息和政策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有的部门如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等部门还有网上查询、办事等功能,极大地方便了企业。二是各职能部门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建立了综合服务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网站。如省经信委围绕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建立了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把信息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融资服务等一系列服务资源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在市州、县市区、有关行业建立窗口平台,逐步实现服务中小企业全覆盖。目前,已整合 3500 家各类服务机构, 64000 家中小微企业注册登记。
  二、关于逐步消除所有制不同造成的政策不平等,使国有和民营经济竞争在相同的竞争环境
  (一)不断扩大民间资本投资领域。 为扩大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建设,我省实施了 “ 五个一 ” 工程:一是出台了一个政策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 2014 〕 66 号);二是确定一批重点领域,选择了教育、医疗、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工业地产、公路水运、铁路、水利、金融、养老和公共建设等十个领域,编制了《扩发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建设投融资指南》,为民间投资进入提供操作指南。三是推广一批投资模式。选取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株洲洮水水库等成功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提炼可推广的操作方式。四是开展一批试点示范。坚持把试点示范作为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方式。结合省内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结合各地申报的重点项目,在每个行业筛选 2—3 个企业或项目进行重点示范。并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建立了民间投资专项,通过贴息、补助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支持,力争尽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五是促进一批项目对接。结合民营企业的投资需求和全省重大项目库建设,牵头组织省直部门、各市州和县区政府申报吸引民间投资项目。经过三轮申报,共收到各类项目 300 多个。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筛选,选择医疗、养老、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气、公路、铁路、站场、水利、城市道路桥梁、棚户区改造等行业领域 124 个重大项目,作为今年第一批 “ 公共建设领域引进民间投资项目 ” 正式发布。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 2014 年全年完成民间投资 1.44 万亿元,增长 21.2% ,比国有投资快 6.5 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的 65.5% 。
  (二) 不断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2014 年,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4 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湘办发〔 2014 〕 13 号)要求,由省经信委牵头,省直有关单位参加,制定出台《湖南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办法》。经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等多方沟通,因目前出台地方性法规条件还不够成熟,经请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由我委牵头,起草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 2015 】 3 号),今年 1 月份正式印发。
  (三) 召开高规格的会议,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今年 5 月 14 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在长沙的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都出席了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作重要讲话。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委设主会场,市州、县市设分会场,开到乡镇(街道)一级。
  (四)消除财税政策不平等。
  1 、税收政策已不存在差别待遇。目前国家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没有差别待遇。国家出台的科技创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促进环境保护、小型微利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都可以享受。
  2 、关于停止政府减免国企税收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的减免有明确规定: “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 , “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对于省重点工程,我省没有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地税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理解税收职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帮助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了解税收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国家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助推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较高,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社会保险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基金运行模式,当期收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于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缴费费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征缴收入和待遇支付的能力。我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老工业基地多,历史负担沉重、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抚养比(在职缴费人员比离退休人员)达到了 1.77 : 1 ,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2.52 : 1 ,基金收支缺口巨大,每年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100 多亿元,才能维持基金运转。在基金征缴收入和财政转移资金没有大幅增加的前提下,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可能会影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国办发〔 2001 〕 50 号)文件规定,各地不得自行调整企业缴费比例,确需调整的要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批准。
  为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 2013 〕 41 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先后出台了《关于稳妥做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 2013 〕 80 号)和《关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问题的补充意见》(湘人社发〔 2014 〕 57 号 )等文件。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园区或基地,经批准后可以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 12% 或者 14% 起步,逐年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 20% 。
  今年 2 月 25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 3% 统一降至 2% 。 6 月 2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 10 月 1 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 1% 降至 0.75% ,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 1% 降到不超过 0.5%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下一步,我们会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国家和相关部门反映企业缴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为国家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献言建议。
  三、关于构建民营中小企业和谐用工环境
  一是落实《就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积极创造公平用工环境,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出台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实行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三是加大公共就业服务,通过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民营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搭建平台,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四是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法律宣传和劳动监察执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拓展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一)加强中小企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660 万元,对 29 个融资担保项目进行业务补助;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规模增加到 1 亿元,共支持 63 家担保机构,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增 27 家公司获批享受免征 3 年营业税优惠政策,全省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公司达到 35 家。二是加强县级担保体系建设。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全省县级担保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由省财政出资 7.6 亿元,在全省 76 个县市设立国有担保机构或办事机构,实现担保业务和机构的县级全覆盖。三是做好担保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举办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全省 85 家担保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共 220 余人进行管理、业务、风险、政策等方面培训,提高了风险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一是积极创新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 。在抵押担保方式上,拓宽抵押担保资产范围,探索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在信贷融资模式上,引导银行通过整合或简化评级、审批、授信等环节,有效提升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办理效率,如中行的 “ 信贷工厂 ” 、浦发银行的 “ 批量授信 ” 、农行的 “ 简式贷 ” 等。在用款还款方式上,推动多家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小企业周转袋、循环贷、转账支付信用卡等产品,较好满足了中小微型企业临时性、小额资金周转需求。二是不断改进融资服务方式 。从服务机构设置上来看,各行纷纷成立了面向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从融资服务信息平台看,我省建立了 “ 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 ” ,通过融资超市这个网络平台,动态发布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融资知识及融资产品和服务资讯,为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服务支持提供便利。从搭建政银企对接来看,我省组织举办了多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 6 月 18 日,省经信委与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共同举办了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推进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 2014 年,全省实现直接融资 1856.34 亿元,同比增加 435.89 亿元。其中,资本市场融资 773.67 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794.6 亿元、信托融资 288.07 亿元。全年有 4 家企业境内外首发上市, 2 家企业通过发审会, 18 家企业在审; 33 家企业 “ 新三板 ” 挂牌, 16 家企业在审,挂牌企业数排全国第 10 位。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 305 家;新建了 “ 新三板 ” 挂牌企业资源库,首批入库企业达 159 家。 15 家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涉及金额 369.58 亿元,并购重组家数、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同时,积极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到 2014 年末,湖南股权交易所已有挂牌企业 214 家;登记托管企业 167 家,累计办理股权质押融资 562 笔,实现融资 401 亿元。
  (四)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 。 一是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 2014 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改革原则、改革目标、改革重点的同时,在投资主体、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等方面有所突破。全省新增 13 家农村商业银行,年末农村商业银行达到 40 家。 二是大力发展村镇银行。 2014 年,上海农商行与我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已设立 12 家村镇银行基础上,该行拟再批量设立 10 家左右村镇银行, 2014 年已启动 8 家组建程序。推动省内农商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浏阳农商行获批在省内发起设立 3 家村镇银行。今年,我省将研究出台促进全省村镇银行发展的政策措施,力争在 2017 年底前实现村镇银行空白县市全覆盖。 三是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2014 年,全省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20 家,数达到 210 家,全年累计发放贷款 282.32 亿元, 70% 以上的贷款投向了小微企业和 “ 三农 ” 等融资薄弱领域。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省内银行机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更好地发挥金融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的积极作用。
  五、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适度集中
  近年来,我省实施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把新型工业化作为富民强省第一推动力。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提高优势产业集中度和企业集团化水平,加快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化水平不断提高。截止 2014 年底,全省规划的 37 个产业集群规模企业近 1 万家,从业人员 210 万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 11000 亿元。全省 37 个产业集群中,销售收入过 100 亿元的 26 个, 50—100 亿元 5 个, 20—50 亿元 6 个。
  在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适度集中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大力实施 “ 四千工程 ” ,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2009 年初 , 我省出台的《湖南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 “ 四千工程 ” 实施方案 》。 “ 四千工程 ” 的实施,改善了我省工业经济结构,截至 2014 年底,湖南先后诞生了装备、轻工、食品、有色等 9 个千亿产业 ; 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株洲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等 4 个千亿园区 ; 长沙工程机械、岳阳石化 2 个千亿产业集群 ; 五矿有色 1 家千亿企业以及 19 家百亿企业。二是深入实施中小企业 “ 百千万 ” 成长工程,突出引导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 ” 发展。 2014 年,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促进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 ”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 “ 专精特新 ” 标准和发展方向,制定了工作目标和措施,通过重点扶持、加强服务、跟踪帮扶等方式,引导中小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内生动力,提升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水平。我们从全省遴选出 459 家 “ 专精特新 ” 示范企业。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4577 万元,重点培育一批 “ 专精特新 ” 示范企业。以 “ 专精特新 ” 示范企业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产业对接活动,推动示范企业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充分发挥了示范企业的标杆作用。三是实施 “135” 工程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引导企业集群集聚发展。省政府拟安排 30 亿元支持创新创业园区建设,通过创新推动更高层次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更广领域就业。根据地方经济特色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引导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打造园区经济升级版。今年 1 月,我省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 “135” 工程的意见》(湘政发 [2015]2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创新创业园发展加快实施 “135” 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并建立了全省创新创业园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创新创业园区 “135” 工程对于加速县域经济发展,引导中小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 在全省实行集群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规划导向,做好产业集群技改规划、核心企业发展规划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循环经济规划、科技创新规划、品牌创建规划、人才培训规划等分项规划的实施,并使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相衔接。加大项目建设,围绕核心企业做优做强,推进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辐射拉动作用强的项目实施;围绕提升产业集群专业化协作配套能力,推进增长潜力大、与核心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中小企业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扶持。以我省创新创业园区 “135” 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制定和落实产业集群发展的优惠政策,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优先保证园区内企业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给,引导中小企业入园创新创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集群内突破行业技术瓶颈、形成产业链的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研究和开发。
  六、关于提高民营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一)加强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培训。 我委近年与北大、清华联合培养中小企业领军人才 1250 多人,银河培训工程培训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 6200 多人次。同时,还建立了远程培训系统,明年可培训中小企业从业人员 10 万人次。 建立了 180 个中小企业员工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员工 35.2 万人次。
  ( 二)开展管理升级活动。 近年来,我委致力于中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组织优秀的管理咨询机构深入企业,广泛开展管理升级活动,为推动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引进、培育各类管理咨询机构,开展管理升级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突破发展战略、营销、研发、精益生产、人力资源、供应链等方面的管理瓶颈。根据服务效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管理咨询机构进行补助和奖励。
  ( 三)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 一是培育信息化应用的典型企业,进一步普及推广信息化解决方案,积极开展专业辅导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特点和优势,针对企业发展需求和突出困难,促进供需对接,提高信息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鼓励信息化服务商与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开展合作,积极承担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任务。四是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化宣传培训,就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中小企业信息化论坛等推进活动。五是宣传中小企业信息化实施和信息化服务的典型案例,推广成功经验。这些工作,将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创新、管理、市场、信息、融资和人才等突出困难,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低成本、低风险地应用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七、关于加快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近年来,省经信委坚持创新驱动,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持续实施每年突破 30 项关键共性技术,推广百项重点新产品,转化百项专利为内容的 “311 工程 ” 。二是从 2013 年开始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认定奖励制度,从 2014 年开始实施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认定奖励制度,受益于这一政策的非公有制企业泰富重工迅速跨入百亿企业行列。三是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 ”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支持一批 “ 专精特新 ” 示范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 “ 专精特新 ” 发展之路。四是推动 “ 两化 ” 深度融合,促进了企业管理体系升级和产品、装备、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的提高。五是出台政策吸引各类资本投资智能制造、 “ 互联网+ ” 等新产业新业态。长泰机器人、华曙高科增材制造等产业蓬勃发展。 2014 年,全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增长超过 120% 。
  八、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
  在提高服务意识方面,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成立了黄兰香副省长任组长、 28 个省直单位参加的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各市州、县市区都相应设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和协调机制。二是出台一系列政策,不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我省陆续出台了湘发【 2015 】 3 号、湘政发【 2015 】 13 号两个文件。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门槛不断降低。四是不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建立企业负担举报机制。五是建立民营企业问题交办机制。去年,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营企业反映的 16 个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交给有关部门办理, 15 个得到圆满的办理,民营企业很满意。
  在改进服务功能方面,我们主要围绕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来开展工作的。一是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 2014 年共投入建设资金 12610 万元,新建 3 个窗口平台、续建 10 个窗口平台。加强了项目管理。 9 月组织有关专家对窗口服务平台进行检查验收,督促相关市州加强整改,确保窗口服务平台按时建成。开通了省枢纽平台。省枢纽平台于 7 月正式开通,与 22 个窗口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现已注册服务机构 3500 多家、注册中小企业 64000 多家,运行逐步进入正轨。加快整章建制。制定了《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行管理办法》以及《窗口平台考核办法》,规范运行服务流程,为平台网络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培育核心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 2014 年新认定 57 家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核心服务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和特色产业区扶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014 年,长沙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8个服务机构被工信部认定为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三是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全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 4823 万元重点支持 39 家创业基地,扩大标准厂房面积,提升创业服务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围绕政策落实、市场营销 、投资融资、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管理提升、舆论宣传等方面组织开展了系列服务活动。各地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推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扶持措施。 五是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 58 家食品企业参加在广州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签订销售合同金额 4100 万元,意向协议金额 9300 万元。推荐 20 家高科技企业参加在义乌举行的第八届 APEC 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共签订意向合同 16 份,合同金额达 5000 余万元。举办了 “ 中国湖南 - 埃塞俄比亚产业投资对接会 ” ,发布产业投资项目 110 个,我省 300 多家中小企业参加对接, 200 家省内企业参加中东投资贸易环境推介会暨巴林龙城项目对接会,一批中小企业将抱团走向非洲、中东。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确保省平台与已经建成的综合窗口、产业窗口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服务。出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管理办法》,引导规范服务平台、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建设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核心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培育服务机构和服务人才,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构,优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服务供给。
  九、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一)加强民营企业家的素质培养。 我委近年与北大、清华联合培养中小企业领军人才 1250 多人,银河培训工程培训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 6200 多人次。 省人社厅积极推动出台《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1-2020 年)》、《湖南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湖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1-2020 )》等政策文件,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服务。 省教育厅大力推动职业院校从 “ 劳务输出主导型 ” 向 “ 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 ” 转型发展,扩大高职院校招生, 优化专业布局,积极构建产、学、研共生发展协作机制,积极为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制定企业家培养规划。 把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作为全省人才建设培养规划的重点之一,纳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的班次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培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摒弃 “ 家族式管理 ” 思维,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提升管理水平。帮助知名企业建立接班人培养机制,增强企业家社会责任感、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做大做强。
  (三)建立民营企业家培育机制。 与高等院校、知名企业联合搭建培训平台,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每年选送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到知名高校进修培训,分期分批组织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短期培训。
  感谢贵单位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6 月25 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联系电话: 0731-8895553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2 )
  省政协提案委(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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