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40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5-1332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5-07-01 11: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提案;政协十一届;会议;军民融合产业;军民;武器装备科研;湖南省;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402号提案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 2015 〕 196 号( A 类)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 0402 号提案的答复
郭淑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军民融合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进入军工装备领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与建立军民融合产业推动机制的问题
省政府于 2014 年 7 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 2014 〕 27 号),明确了从规划、生产保障能力、示范基地建设、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十个方面支持我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我们先后到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岳阳等地军民融合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我们拟在未来 3 至 5 年里,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产学研合作,在若干领域开展军民两用关键技术攻关,打通产业技术链,尝试破除军民技术合作的障碍,为争取国家布局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奠定基础。目前,正在论证详细方案,待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关于协助参军企业军工资质认证的问题
2014 年,国家组织修订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将于近期发布。在此之前,国家已经正式发文要求各地暂停受理许可申请。待许可目录正式发布后,我们将立即协助有意向的单位申请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对于湖南南车特种电气装备有限公司申请许可事宜,我们也将积极协助跟进。
三、关于制定相应激励机制的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对军品研制生产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此外, 2010 年,省政府拨专款设立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军民两用高端装备、光电信息、新材料、特种装备、国防重点实验室建设等科研、基础能力提升、产业化项目。进入军工领域的企业,可按《湖南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 2012 〕 26 号)的要求,提出资金支持申请。
感谢您对湖南军民融合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 6 月 4 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经信委(湖南省国防科工局)科质处
联系电话: 0731-8466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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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提案委(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