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函〔2024〕3号
省商务厅:
杨骐铭同志提出的《关于解决我省首批新能源电动公交退役后存在的相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加强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退役管理,是我省构建循环体系的重要工作,对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途径主要包括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梯次利用是指将退役后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降级用于储能、备电等场景,实现余能最大化利用,而对于无法梯次利用的电池进行再生利用,以提炼金属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处理。2019年工信部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以设置规范企业名单的形式,引导废旧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行业健康发展。迄今为止,累计已公布五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我省共有10家梯次利用、8家再生利用企业入选,位于全国前列。
一、我省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工作
2018年,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我省被确定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地区。2019年,我厅出台《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成为继广东省、京津冀、浙江省、四川省后第五个出台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省份。2020年,我厅启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项目,由长沙矿冶研究院牵头,中车时代、铁塔能源湖南省分公司等11家单位共同实施,重点开展电池性能检测评价、残余价值评估、有价组分再生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以及电池回收网络体系共享、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等商业模式创新,现已形成“以第三方共享回收平台为枢纽的回收网络体系+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标准规范”的全产业链系统集成解决方案。2023年,为全面掌握我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回收、综合利用情况,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专项调研工作,调研企业包括电池生产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各12家,回收服务网点和回收贸易商476家,综合利用企业43家,为后续精准制订政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我省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在回收环节,我省布局成立国内首个“互联网+回收”模式的“锂汇通”第三方回收平台,建立并注册回收服务网点近600个,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产业链共建共享的回收网络体系;在综合利用环节,我省建设有长沙矿冶院“湖南省退役电池梯次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多家企业开发储能、备电等梯次利用产品,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并培育11家骨干企业,现有年产能总计达20万吨以上;在标准制订环节,我厅已发布《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回收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43/T 1988-2021),另有地方标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评价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预计将于2024年底正式发布;此外,我省于2019年成立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做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我省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顶层设计,做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拆卸、包装运输、余能检测、梯次利用、材料回收、安全环保等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标准,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完善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二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监管。首先,对已列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名单企业依规上传年度报告,并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其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对省内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三是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荐目录推广。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的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编入《湖南省工业领域鼓励发展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荐目录(2024年版)》,组织宣传推广应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