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函〔2024〕9号
省财政厅:
左志锋等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助力园区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产业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推动地区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厅作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充分发挥园区在工业经济中的主阵地、主引擎作用,全力推动全省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学谋划布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省发改委联合编制《关于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国开发区公告目录》修订要求,调整完善《湖南省园区主特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各园区以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攻方向,按照国家级园区“两主一特”、省级园区“一主一特”的原则,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突出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四个重点,分别确定长株潭、洞庭湖、湘南、大湘西四大区域和每个市州园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促进全省园区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
二是做优主特产业。实施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以打造“4+6”先进制造业集群标志性工程为契机,按照国家级园区“大而强”、省级园区“专而精”的标准,支持国家级园区围绕主特产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省级园区依托主特产业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支持集群发展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园区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不断提升园区产业集群集聚水平。
三是加强区域联动。突出长株潭园区在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核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省域副中心及高铁经济带园区建成全省发展主战场,推动四大区域园区产业协同联动发展。优化长株潭三市园区产业分工协作,推进其他市州园区建设长株潭“科创飞地”,形成“研发孵化在长株潭、生产制造在全省”的协同发展格局。
四是培育市场主体。实施千亿企业培育标志性工程,将园区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列为千亿制造业企业培育对象,汇聚要素资源予以重点支持,积极打造一批具备产业生态主导力和全球资源配置力的链主企业。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园区内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开展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引导园区大企业采取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享等方式带动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孵化成长,推动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大企业供应链、创新链,持续提升园区产业配套能力,形成园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格局。
五是赋能园区产业。在园区深入推进“智赋万企”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加快完善园区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产业政策、智能制造、工业设计进园区等活动,加快数字经济,5G融合、北斗规模应用等项目建设,推进“十大产业项目”建设,提升园区产业发展后劲。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湘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实体经济这个根基,继续推动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会同省发改委等省直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五好”园区建设工作,切实抓好园区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园区发展活力,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二是实施精准招商。会同省发改委定期发布全省园区主特产业指导目录,会同省商务厅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园区围绕主特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会同相关市州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在畅通省内产业链供应链基础上,加大省外境外链上龙头企业引进力度,提升全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三是加强评价激励。按照“五好”园区评价办法,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规划定位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市州、县(市)区、园区发展产业的主体责任。鼓励市州、县(市)区、园区围绕主特产业制定专项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确保主特产业发展取得实效。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