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08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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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3-05-3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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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44号建议的答复



湘工信建议函〔2023〕267号


唐良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省电镀企业创建湖南省级电镀废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措施。当前,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等政策,我省出台了《湖南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都提出了明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聚焦重点用水行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类施策、压茬推进,进一步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废水排放量,加快形成工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的新格局。
    一、关于创建湖南省级电镀废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的建议
    一是工信部根据《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省工信厅鼓励支持我省电镀企业积极创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推动我省电镀行业加快形成工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的新格局。
    二是推动我省电镀企业积极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改造,进一步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废水排放量,省工信厅支持电镀企业开展湖南省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三是省生态环境厅积鼓励我省电镀企业实施电镀废水资源化利用,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支持鼓励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出让减排获得富余指标,获得减排和交易收益。
    二、关于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
    一是省级已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如从省级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可安排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等。我省已认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资源化利用等绿色发展项目,我们将推荐给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积极争取基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可按程序申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
    二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公厅《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文件要求,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范围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支持符合入库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进入储备库。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我省电镀企业加强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加快推动我省电镀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电镀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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