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2022〕124号
尹夏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郴州5000亿电池之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领导联系产业集群(产业链)推动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2021〕24号),明确将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集群(产业链)列为我省22条产业集群(产业链)之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先后由四位省委常委担任链长,现任链长为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隋忠诚。近年来,我省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迅速,上下游不断延伸,拥有规模以上企业近100家,形成了从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前驱体、电芯、储能系统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等链条完整、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链。2021年全省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约900亿元。
1、关于产业政策上大力支持的建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立足职能对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链给予大力支持,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新引进的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链开展技术升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通过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二是支持创新研发。对新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按程序给予奖励。对列入重点支持范围的企业技术创新平台、重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支持。三是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2021年,我们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配套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1〕49号),推动汽车制造(包含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供应链配套发展。对重点产业补链延链项目、重点配套产业园建设、关键配套产品研发攻关等给予支持。郴州市电池产业符合条件的事项可按程序申报有关支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将给予积极关注;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郴州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前期基础性工作。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将按照相关要求,在确保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不交叉重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郴州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选址地块位置、建设规模、空间布局等,保障郴州市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省税务局积极服务全省“三高四新”战略,通过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和促进包括锂电池产业在内的先进制造业发展。2021年全省制造业新增减税降费48.43亿元,占比31%。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9.71亿元,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船税0.6亿元。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归属中央,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无权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将组织做好锂电池新能源产业政策调研,积极向税务总局反馈企业诉求,争取政策支持。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抓紧实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积极支持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
2、关于产业发展上大力指导的建议。省制造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湖南省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编制了产业链全景图、路线图、重点企业库和重点项目库,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基地”中提出:重点将永州、郴州、衡阳等打造为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我厅将积极关注郴州电池产业转移项目引进情况,并通过湖南(长沙)电池产业博览会、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等产业交流平台,加大郴州电池产业的宣传推介,推动郴州打造中国电池之都。
3、关于统筹协调的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省领导联系产业集群(产业链)分工安排的通知》,目前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集群(产业链)由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隋忠诚牵头联系。同时我省成立了由省工信厅、科研院所、协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相关同志组成的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集群(产业链)协调服务工作专班,建立了协调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科研院所化工类、材料类专家教授为主体的智囊团队。我厅将充分发挥产业链协调服务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调研了解郴州电池产业发展现状、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及时梳理、反馈郴州打造中国电池之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统筹推动郴州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正处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高速发展的机遇期,我厅将以省领导联系产业集群的工作机制为契机,强化调研分析和统筹协调,积极整合资源,积极支持郴州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为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省储能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8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