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2022〕104号
省财政厅:
陈东山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湖区财政弱县支持促进均衡发展的建议》(编号:0734)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代表所提建议中,涉及我厅职能的是第2条“建议给予项目建设专项支持”。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高地有关决策部署,战略新兴产业等先进制造业领域是我厅重点支持方向,考虑到全省各市县工业发展不平衡,每年我厅在制造强省等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上对欠发达地区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如,将脱贫攻坚重点地区申报技改设备补助的投资门槛从500万元调低为200万元,增加脱贫攻坚重点地区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标数等。特别是,安乡县近年来申报的厅管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和项目质量逐年提升,我厅安排给安乡县的项目支持资金也逐年增加,2020年厅管专项资金共支持安乡县545万元,2021年提高到1060万元,增幅达94.5%。
结合陈东山代表所提建议,我厅将加强对安乡县等湖区财政弱县的项目申报指导,进一步优化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湖区财政弱县工业产业提质增效。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4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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