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函〔2021〕188号
刘艳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采购本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防疫物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应对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我省积极推进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289号)精神,省财政厅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全部转拨市县基层。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组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能力建设,共安排2.178亿元支持93家企业的应急防疫物资能力建设项目。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方案(试行)》(湘工信消费品〔2020〕381号)、《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及产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湘工信消费品〔2021〕48号),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储备方式、调拨、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并提出“储备物资采购应鼓励采购纳入湖南省应急防疫物资生产建设项目的企业产品”,以促进产能建设和物资储备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一、关于“制定专项政策,将有资质、有实力、有责任担当的本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列入工信厅采购目录名单”。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全面、科学、严格执行上述中央和省级的有关规定精神,持续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指导市县优先采购省内企业尤其是产能建设项目承担企业生产的防疫物资,促进本土优秀企业做大做强。
二、关于“优先列入省政府援外物资项目名单,并推荐到国家援外物资采购目录名单”。省商务厅指出此项事务是由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负责,不定期更新采购目录名单。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关注省商务厅网站信息,按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感谢您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9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娄底市人
大常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