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函〔2021〕209号
凌云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电动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现省工信厅)出台《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湘财企〔2016〕44号)文件,共设立了4大类奖补资金,分别为购置奖补、“绿色公交”推广奖补、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包含:公告奖励、销量奖励、运营奖励)。其中购置奖补的奖励对象为购车消费者;“绿色公交”推广奖补奖励对象为市州,由市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奖励对象为市州,由市州统筹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的公告奖励和销量奖励对象为生产企业,运营奖励的奖励对象为新能源汽车运营单位,用于开展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等新能源车规模化运营。自该政策实施以来,2016年—2020年度共完成清算省补资金221725.17万元,其中购置奖补97242.66万元、绿色公交奖励47360.00万元、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20141.57万元、公告奖励7500万元、销量奖励2000万元,运营奖励47480.93万元。
截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4.7万辆,占全省汽车保有量956.6万辆的1.5%,保有量较2015年增长490.1%。其中2016—2020年度全省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4.3万辆,占本地区新注册汽车总量的2.75%,折算标台数约为43.2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15.6万辆(标台)任务指标。其中,在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尤为明显,2017年、2018年全省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均超过99%,居全国前列;2019年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3917辆,占全省新增及更换公共汽车比重的100%。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居全国第4位,比例居全国第1位。
目前,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正在研究2021—2025年度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有关政策措施,拟将聚焦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特种作业车、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2021年4月,工信部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72号),我省积极响应,省工信厅和省能源局已发布通知启动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号召各市州根据自身现有基础条件和城市发展规划积极进行申报;对于提出申请意向的城市将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支持。
三、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2.8万个,较2015年新增2.55万个,桩车比由2015年的1:8.3提高至1:5.25。另外,已建成换电站10座。目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正大力开展省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和部署大功率充电设施,全力提升城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交通绿色出行水平。
四、加快提升能源领域智能化水平
2021年3月,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规划对于推进传统燃油产能电动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均有明确要求。同时,全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依托5G、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推进信息系统与能源系统深度融合,加快提升能源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发展能源电力工业互联网;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网、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需求侧响应等智慧高效用能模式,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用能场景的智慧化和绿色化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研究出台湖南省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有关政策措施,加快促进城市电动化进程,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同时,大力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省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以工业互联网、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智慧终端等为突破口,提升工业、交通、建筑等用能场景智慧化水平。
感谢您对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