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工信建议函〔2021〕27号
省发改委:
张龚等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洪江市高新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怀化市化工园区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产业(园区)布局规划>的通知》(湘发改工〔2019〕543号),怀化市现有省级专业化工园区一个,即怀化市洪江工业集中区,是我省七个省级专业化工园区之一,主导产业为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建材。2020年,园区实现技工贸收入56.89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14.3亿元,同比增长2.01%,实现税收1.11亿元,同比下降20.74%。2019年根据怀化市工信局有关请示,我厅致函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并明确支持洪江区工业集中区在沿江岸线1公里外调区扩区,并支持其做好产业规划布局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新增化工园区政策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1号)要求,“新增专业化工园区。统筹考虑全省化工产业优化布局和产业链发展需要,新增布局一批专业化工园区,确保新增化工园区满足搬迁需要,实现化工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安全化和绿色化发展。各地要完善相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化工搬迁企业的建设需要”;“我省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项目;严禁现有合规化工园区在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靠江扩建”。
根据省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五个厅局即将联合印发的《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导则》有关要求,申报省级化工园区必须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
三、洪江市申报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情况。
为满足怀化市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及地方化工产业发展需要,我厅积极配合贵委出台《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导则》,参与全省化工园区认定评审工作。我厅原则上支持洪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省级化工园区,但园区因缺少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无批复等资料,我厅建议采纳专家意见,将其列入培育备选园区,并将配合贵委指导支持洪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湖南省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导则》做好省级园区认定工作。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8日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