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索引号:430S00/2021-0680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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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2021-04-3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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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2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湘工信建议函〔202133

省发改委

    向睿1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破产重整企业产业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我省沿江化工企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

    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对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的函》,组织各市州人民政府开展沿江化工生产企业风险评估工作。20206月,我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市州人民政府行文报送的沿江化工企业风险评估报告开展专家复核工作,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将全省距离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110家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在省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告。

    二、湘维公司未列入公告名单有关情况

    根据我省沿江化工生产企业风险评估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3月怀化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报送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情况的函》,将怀化市18家沿江化工企业安全环保风险评估情况报送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因湘维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期间,怀化市人民政府没有组织湘维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纳入上报名单,因此,湘维公司未能列入湖南省110家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

    三、湘维公司风险复核情况

    1、现场复核的原由。20206月,怀化市人民政府以《关于报送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函》,将湘维公司风险评估情况补报到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并建议对湘维公司予以长期保留考虑到湘维公司当时正处于破产清算期间,我们建议待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批准湘维公司重整复产后再研究提出办理意见。202139日,省政府转来怀化市政府《关于支持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重整复产的请求》,根据省政府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请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的办理意见,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产业政策、环保、安全方面3位专家赴湘维公司,对湘维公司进行现场复核。

    2、公司基本情况。湖南省湘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维公司)的前身为湖南省维尼纶厂,始建于1971年,1996年改制为湘维公司,20071月通过资产重组加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及年生产能力为:聚乙烯醇树脂(PVA)11万吨、维纺短纤7200吨、醋酸甲酯15万吨、水泥80万吨。20165月湘维公司被国务院国资委列入处僵治困名单,20175月企业化工生产装置停产,201911月湘维公司处僵治困工作通过国务院国资委验收。为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批准湘维公司通过破产清算方式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202012月,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批准湘维公司重整复产。

    3、现场复核意见。专家一致认为在极端事故情况下,湘维公司不会对周边江河湖水造成影响,建议将湘维公司列入沿江1公里范围内保留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省工信、生态环境、应急厅原则同意专家意见,将将湘维公司列入沿江1公里范围内保留类化工生产企业名单,参照《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管理,但不享受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并兑现承诺,在2025年底之前将厂区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部分向背江一面搬迁。目前,正在走联合行文程序。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4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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