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100017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20-06-10 10:4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

湘工信建议函〔2020104


李国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出台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政策,我省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广泛调查研究。从201812月开始,我们就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开展全面调研,赴省内长沙、岳阳、衡阳、怀化等重点市州、重点园区实地调研化工企业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园区以及重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赴湖北、江西、江苏、浙江等沿江省份调研了解有关政策措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4次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陈飞副省长先后于2019212日、910日、11203次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39日,达哲省长组织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我们先后五次书面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期间多次赴岳阳、衡阳和怀化市的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深入调研。三是出台《实施方案》。323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1号)。方案明确对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及澧水干流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提出坚决关停、鼓励搬迁、建议保留的意见,引导沿江化工企业通过搬迁改造,促进企业入园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工作。2019126日,我厅会同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对沿江化工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的函》(湘工信原材料函〔201990号),组织各市州人民政府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各市州已经初步提出建议名单,下一步,经省级专家复核后提交省政府审定公布。

    二、所提建议的几点回复

    (一)关于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时限建议。根据近期出台的《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对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开展风险评估,2020年重点关闭退出落后产能和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化工生产企业通过调结构搬迁到沿江1公里范围外的合规化工园区,坚定不移到2025年底完成搬迁改造任务。针对您建议中提到的,通过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并列入省政府鼓励搬迁类企业名单中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可以分步分类推进搬迁改造工作,坚定不移到2025年底完成搬迁任务。

    (二)关于支持搬迁改造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的建议。省发改委将支持搬迁改造企业申报创新平台。对于在实施搬迁改造中有较为突出技术突破和研发创新的企业,可依法依规依程序向省科技厅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技术创新形成明确产业化路径的企业,可依据我省创新平台认定相关管理办法,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为保证建设项目的及时落地,省自然资源厅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将向搬迁改造企业承接地适当倾斜;对于符合国家搬迁政策的企业,可以在承接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省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1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三)关于设立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专项资金的建议。《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中明确,省财政分6年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沿江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省财政厅在安排地方债券时对有搬迁改造任务的地区予以倾斜。下一步,我厅将联合财政、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尽快落实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细则,确保资金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关于化工企业搬迁去向不明确的建议。2019年,省发改委牵头制定了《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产业(园区)布局规划》,规划明确我省已批复的化工园区7个,备选园区14个。同时,为满足我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需求,《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七)新增专业化工园区。统筹考虑全省化工产业优化布局和产业链发展需要,新增布局一批专业化工园区,确保新增化工园区满足搬迁需要,实现化工产业规模化、聚集化、安全化和绿色化发展。

    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是促进我省化工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推动我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走出一条产业结构优、产品质量好的化工行业发展新路子。

    感谢您对我省化工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56


    联系单位: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

    联 人:康文娟

    联系电话:0731-88955381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4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值班电话(24小时):0731-88955310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0731-8895536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

1259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