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办函〔2016〕159号(A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62号建议的答复
贺建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企业如何走出困境的建议》收悉。现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考虑减免企业的部分税收和规费”
去年省地税局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湘财税〔2015〕21号),全面调整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各地行政区划变化较大,全省原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2008年调整的,距今有七年时间,征税范围发生了变化,老标准已经不适用新的城市规划;二是与相邻省份比较,全省总体税额标准明显偏低。调整前,全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中部六省中,无论是收入总量还是增幅排名均为倒数第一,为公平税负,缩小与相邻省份的收入差距,有必要全面调高本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三是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角度,要求地税部门通过运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经济杠杆促进和引导土地税收管理,增加低效、闲置用地土地保有成本,引导土地使用人高效利用土地,实现以税节地。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政策,是经过慎重考虑出台的,刚性很强,不能朝令夕改,各级地税机关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征收标准一经确定,无权随意变动。房产税政策未进行调整,征收标准按现行税收政策执行。
目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境,税务部门应从税收政策上予以扶持。纳税人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缓交税款,经批准后可延期缴纳。根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现行政策规定,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纳税人可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按照税收减免权限核准,减免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关于“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省经信委主要通过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深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措施,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一是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融资担保和创业投资的扶持力度。2015年,省财政安排7.6亿元专项资金在76个县市设立办事处或担保公司,实现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县市全覆盖。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持续扩大,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补助和奖励的资金达到2.15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省担保机构累计为11万户次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740亿元。此外,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还每年切块5500万元,用于充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促进全省创业投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合作,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与多家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先后组织融资服务月、融资服务进园区、银企对接会、融资平台建设推进会等活动,与此同时,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网上融资平台建设,借力“互联网+”缓解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取得良好效果。三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到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和挂牌,目前全省共有100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其中,中小板21家,创业板16家,145家企业挂牌新三板;深化与湖南股交所的合作,1973家挂牌企业累计实现融资513亿元。
三、关于“解决企业到期贷款续借”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46号)等文件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企业高息“过桥”融资行为,主要责任单位是银监会(局)和人民银行。据调度,目前全省金融机构共推出9大类75个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同时采取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偿还等措施,减轻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市州、县市区经信部门在推动银行创新信贷服务的同时,纷纷设立过桥资金,市州一级已有常德、湘潭分别设立了3亿元、1亿元的中小微工业企业过桥资金,郴州正筹备设立6000万元的中小企业转贷周转资金,县市区一级设立过桥或转贷资金的更多。
结合您的建议,下阶段省经信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文)和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代偿补偿机制和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湖南制造强省产融合作信息平台”等线上融资信息平台,推广政银企合作增信的“助保贷”等业务,举办“湖南制造强省融资项目推介会”等活动。三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和指导更多市州、县市区设立中小企业过桥资金。四是根据省委常委会部署,联合省委统战部等研究制订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届时将认真考虑吸纳您提出的有关税收优惠和融资服务的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536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
省政府办公厅(2)
代表所在市州人大联工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