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办函〔2016〕154号(A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58号建议的答复
刘思川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改革医药产业发展的创新治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产业发展协调机构的建议
为对接《中国制造2025》,省政府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将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已列入我省加快发展12大重点产业之一,并成立了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与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由家毫省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我委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时提请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对医药产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协调,整合各部门资源,形成支持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关于建立产业发展协调机构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湘办发〔2013〕26号)。该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已规定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通过相关配合协调机制可以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已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不设立议事协调机构。鉴于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已纳入湖南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不宜再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协调机构”。
二、关于制订扶持优势企业的标准的建议
企业是市场主体,政府主要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和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近期,我委组织开展了医药产业专题调研,在征求相关省直单位、专家、企业意见,召开论证会后,起草了《湖南省医药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了未来几年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出了实施“三五”培育工程,即重点培育壮大50家骨干企业、50个大品种和50个新品种。省科技部门也将根据产业发展、企业技术需求,引导省内优势资源共同培育我省医药大品种,引导更多医药科研成果在省内产业化,加大优势产业市场拓展力度,形成一批优势企业品种、品牌。
三、关于建立实现新药品价值机制的建议
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创新型药品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省经信委、省人社厅已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创新型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办法(试行)》(湘经信消费品﹝2016﹞162号),将本省创新型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省经信委会同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开展遴选工作,支持一批创新型药品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目录。同时,省政府已出台鼓励医疗机构采购本省药品(器械)的措施,在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医药企业产品。
四、关于建立起好药品的融资模式的建议
我委会同省财政等部门正着力推动设立医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医药企业到湖南股权交易所、新三板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大对医药产业化项目及园区基地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2016年,为进一步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助力制造强省建设,我委拟建立制造强省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并联合人民银行、银监会举办“湖南制造强省融资项目推介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帮助解决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包括新药研发)融资难题。在相关活动组织中,医药企业根据需求积极参与。
五、关于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的建议
省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成长,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在其申报评审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一是调整对职称外语水平的要求。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可在我省合格线上再降10分。二是调整对学历的要求。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高教、中专、高中(含职高)教师、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出版、会计系列外,具有相应大专学历,取得中级7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三是调整对论文的要求。对长期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既可以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参评代表作,也可以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下一步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加强调研,进一步完善在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相关政策。
此外,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使用考核机制,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的产品以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招标区别分组,督促高新投基金投资,通过更加优厚的福利补贴以及个人所得税减免或返还等政策,建立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高水平的职业教育院校等建议,我委将向省卫生计生、医药集中采购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财政、地税、教育等相关部门反映,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努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衷心感谢你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95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
省政府办公厅(2)
岳阳市人大联工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