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6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6-3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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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6-08-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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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68号建议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2016〕224号(A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68号建议的答复

吴为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国家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之前,一大批企业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人员就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我省“四化两型”战略的提出,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更强推动力,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工艺和设备逐步演变为落后产能。因此,从2010年开始,国家按照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同时,中央财政对淘汰落后产能达到一定门槛的企业进行奖励。近年来,我省对水泥、造纸、钢铁、有色、电力、煤炭等多个行业的一大批落后产能都进行了淘汰,也争取到了一定数额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化解企业债务等,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您的建议,我们积极与会办单位省发改委进行了沟通和研究。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针对性非常强,契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第一, 关于划定红线和关闭时限的问题。近几年来,省政府已越来越重视产业布局与清理工作,尝试通过功能区划分等方式,对产业发展进行科学引导,划定产业准入的“红线”,和落后产能的限时退出。与您的建议非常一致。《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已发布并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之间的城际生态隔离、保护区域,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分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在禁止开发区内,除生态建设、景观保护建设、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当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外,不得进行其他项目建设,涉及“三高”的落后产能一律关闭退出。近些年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上,我们是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做好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业政策审查工作。《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生产工艺,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分年度,有计划地推进相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并在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审查中严格把关,“不准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严格审查相关行业企业的生产许可资格,对涉及落后产能的不再对其发放生产许可证。当前,工信部正在组织编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衔接,紧紧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提出各沿江省市(或地区)产业发展禁止类、限制类行业、生产工艺和产品目录。在该负面清单正式发布后,我省将认真组织实施,对在划定红线的区域内有明确关闭时限的行业和企业,我们将加大力度,在规定时限内使其退出市场。

  第二,对于要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的问题。省政府已经越来越重视工业节能监察作为工业节能工作,每年都将其纳入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的重点工作并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节能监察,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对照《节约能源法》有关节能管理要求,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落实节能管理措施,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十二五”期间,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委共组织对全省135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节能监察,共查出淘汰设备(设施)44289台(套);开展了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共检查企业1097家,查出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106家,对其中74家能耗超标企业实行了惩罚性电价,对4家能耗超标一倍以上的粗铅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对68家问题突出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今年,我们根据工信部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部署,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重点实施能耗限额标准执行与能效促进专项监察、水泥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预警监察、电机变压器能效提升专项监察等五大专项监察,另外还将对我省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常规节能监察。您的这项建议,使我们更有信心和动力去大胆开展好节能监察工作。

  第三, 对于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扶持力度的问题。近些年来,我们下大力气帮助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省政府领导下,由我委组织实施了工业锅(窑)炉改造、电机能效提升、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对企业开展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企业加快节能改造的积极性。2016年支持了津市市的2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个节能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分别是常德吉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湖南宏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锅炉节能及电机变频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万)、湖南弘美隆科技有限公司的津市市嘉善科技锅炉余热回收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万)、湖南省万木汇生物质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农林“三剩物”的能源转化与利用项目(20万)。同时,在清洁生产审核方面,我委制定并通过工信部批复《湘江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启动实施《长株潭城市群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三年提升计划》,每年重点推进100家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十二五”期间共支持617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了1900余项中高费方案,从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量,降低末端治理的难度和压力。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扶持力度,鼓励更多的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第四,就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的问题。多年来,我省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大力推进淘汰落后和化解产能过剩工作,除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外,省财政专门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先后开展了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专项治理等行动。通过财政补助,关停了一大批污染重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但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中央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而在奖励资金的支持力度上逐步减弱,并且,国家对于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范围逐年缩小,2010年至2014年间,国家对钢铁、有色、水泥、造纸、轻工等十多个行业落后产能退出都有资金奖励,但随着《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的出台,奖励范围逐渐向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倾斜。2015年,国家只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中的过剩产能(非落后产能)进行奖励,因此,中央资金对落后产能退出已停止奖励。今年年初,国务院分别下发国发[2016]6号、7号文。为加强供给侧改革,做好国家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我省出台了《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湖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印发实施。今后将大力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对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企业申报这一块的工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

  感谢您对我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67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

  省政府办公厅(2)

  常德市人大联工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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