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办函〔2016〕204号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66号建议的答复
彭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株洲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966号提案)收悉,根据建议办理工作分工,由我委主办,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会办。现答复如下: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我省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也是湖南制造强省建设"1274"行动中的12大重点产业之一。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省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业生产体系,株洲市是湖南制造强省建设标志性产业集群“长株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主要成员,拥有中车时代电动、株洲北汽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成立了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给予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予以专项的支持。如积极争取长株潭列为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出台《关于加快湖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等文件;组织实施了一批“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科技重大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攻关项目,已初步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电动汽车产业创新体系。
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关于印发〈关于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方案〉的通知》(湘财企〔2014〕56号)、《关于我省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5〕34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党政机关及其公共机构推进新能源汽车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管发〔2015〕69号)等文件,株洲市也印发了《株洲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株政办发〔2014〕17号)。从实际推广效果上来看,政策实施效果良好,全省、株洲市均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对协调铁路部门开通商品车铁路物流绿色通道,缓解汽车物流困难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发生了“7.19”、“9.25”特大交通事故,我省开始实施超限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期间,我省重点汽车企业车辆运输压库严重。
为解决汽车运输物流问题,株洲市及北汽株洲公司未雨绸缪,率先谋划布局建设株洲汽车物流基地,有效缓解了北汽株洲公司的整车运输压力,为北汽株洲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也为全省汽车整车物流提供了好的经验,值得推广。我委也积极研究开辟新的运输方式,开展了乘用车内河近海运输的研究。针对铁路运输,我委将专题协调铁路部门,争取开辟商品车绿色通道,多投放商品车运输车辆。
二、关于对北汽和时代电动生产的汽车(含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销售尤其是政府采购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优惠力度的问题
一是我省2013年出台了政府两型采购政策,建立了《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两型产品认定标准》、《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试行)》和《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对列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企业产品,可以实行政府首购、订购政策和采购评审优惠政策。我们鼓励本地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企业积极申报两型产品认定,在纳入《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后享受上述优先采购政策。二是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精神,推广应用的新能源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原则上不得低于30%,各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时必须明确省外企业生产车辆不得少于30%,各地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进一步明确,获得中央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的省份应确保市场公平开放,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我们将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宣传推荐省内新能源汽车产品,优化新能源汽车配套环境,提升省产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确保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关于支持长株潭城市群和重点景区推广电动汽车运营问题
我省新能源汽车研发起步较早、技术起点较高、产业化推进较快,在电动汽车整车制造和关键零部件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核心竞争力,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根据《湖南省关于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湘政函〔2008〕109号),将电动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省内各单位要优先采购省电动汽车,从2008年起,张家界、南岳等省内重点旅游景区的客运车辆和城市公交运营车辆要逐步推广采用电动汽车。2009年2月,长株潭地区被选为13个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2010年7月,湖南省首条电动汽车旅游示范线路在炎陵县湘山广场开通,首批4辆电混公交汽车和15台电动公交车在炎陵县开始示范运营。
2014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指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重点在公交车、公用车、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城市主体。
截至2015年底,长株潭城市群共推广应用能源汽车19868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6100辆的目标任务,推广数量居全国第7位。
目前,我省2013-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已经到期,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还将继续出台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继续支持全省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坚持以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方针,大力促进我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综合考虑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前一阶段推广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国家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正研究制定《湖南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政策》,着力突出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集中运营完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已经于3月份面向全省市州人民政府、相关省直单位、汽车生产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等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完成了修订完善,已报省政府办公厅请求尽快审定、发布。
此外,《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湘发改能源〔2016〕314号)已经于4月份印发。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省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415座,分散式充电桩20万个,满足全省2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同步推进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南、大湘西区域内部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争取实现与国际层面的互联互通,形成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株洲汽车产业是一个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株洲把发展汽车产业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汽车产业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我委将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株洲市在产业发展、产业招商、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共同促进株洲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湖南省汽车工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531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
省政府办公厅(2)
株洲市人大联工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