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5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6-3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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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6-08-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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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50号建议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2016〕158号(A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50号建议的答复

何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株洲通用航空产业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航空航天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我省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我省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民用航空工业科研生产体系。株洲作为我国“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六大航空工业基地之一,实现了从军用到军民融合发展的转变,建立了完备的军民两用人才体系,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生产能力,是我国重要的航空研发生产基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航空装备产业发展,2012年发布了《湖南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出台了《关于支持航空装备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14〕4号),今年又印发了《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这三个文件都对我省特别是株洲市发展航空装备产业提出了具体目标及支持的政策措施。近年来,我省也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2014年省财政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时,对株洲市通用航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定向安排了2亿元。2015年省本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通用航空产业给予了10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了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等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和株洲航空配套产业园建设。同时,积极协助重点企业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关于加大项目集中力度,在全省新建航空产业项目规划上整体向株洲航空产业基地集中的问题 。按照《湖南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省政府将大力支持株洲通航产业发展,鼓励更多的通用航空企业落户株洲产业园。相关职能部门将在通航政策、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加强服务,积极争取国家专项项目落户株洲,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关于省财政每年安排航空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尽快组建航空产业发展专业融资平台,着力解决资金瓶颈的问题。一是关于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5〕90号)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本级正在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原则上不新设专项资金。省本级已经从2012年起设立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4年起整合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其支持范围和领域均包括了通用航空研发、生产等环节,相关单位可以按程序组织企业申报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省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给予积极支持。二是组建航空产业发展融资平台。为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发挥引导放大效应,省委、省政府已经决定通过新增预算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现有产业类专项资金和投资收益筹集50亿元,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采取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子基金进行市场运作的方式,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预计至少带动社会资本150亿元,投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目前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株洲市通用航空产业相关企业和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发起设立子基金,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将按程序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子基金参股,支持株洲通用航空产业领域搭建融资平台,突破资金瓶颈,为株洲通用航空产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三、将株洲通用机场作为长株潭地区航空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来立项建设和运营的问题。目前,省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加快株洲通航机场建设步伐,在项目验收、机场许可、启用等方面将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我们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将株洲通用机场作为长株潭地区航空应急救援综合服务中心来建设和运营,提高机场使用效率。

  感谢您对省经信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装备处

  联系电话:0731-88955385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2)

  省政府办公厅(2)

  株洲市人大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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