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20/2015-1326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发文日期:2015-07-10 10:00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人大;会议;医药企业;制药;发展;湖南省;采购;资金
  • 名称: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86号建议的答复
  
  湘经信办函〔 2015 〕 166 号( A 类)
  
  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1686号建议的答复
  
  刘思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湖南省创新性医药企业营造优良市场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对企业自主产业升级的鼓励。 从 2007 年开始,我委在委管专项资金中切块 500 万元用于支持医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省新型工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产学研发展等专项资金对医药行业企业改造升级重点项目和技术创新研发平台项目给予了重点支持。其中,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先后给予安邦制药、一格制药、南岳生物、科伦制药、金健药业、本草制药等一批重点医药企业项目资金支持 2000 余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给予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抗癌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粉体关键技术及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各奖励 100 万元;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给予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奖励 50 万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医保目录调整时加大对创新性新药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一些价格较高的新药采取谈判方式,跟厂家建立合作机制,共同解决新药支付能力问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省国家税务局将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毒药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 [2011]128 号)等文件涉及医药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开展创新性医药行业税收调研,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加大对新药创制的政策支持。
  二、关于加强对本省基药生产企业的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委作为省药品集中采购成员单位之一,在参与《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湖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等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与执行中,认真研究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客观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贯彻落实《 2013 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同时,积极倡导 “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 的招标原则,为省产重点药品以合理价格中标,扶持我省医药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对于在招标采购执行过程中获得批准文号的省内企业新上市药品,在经相关程序后,及时组织补充采购,确保新上市省内药品及时纳入我省医疗机构采购目录,加大对省产药品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制定国产化药品替代外资药品的实施路线图和考核机制。 围绕 贯彻《中国制造 2025 》,我委正在着手从战略目标、战略任务、突破重点、保障措施等方面研究制定我省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制造强省实施方案。同时,结合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 年)的实施,会同省发改委遴选推荐千金湘江药业治疗艾滋病高端药品替诺福韦产业化开发等一批项目申报国家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争取国家资金扶持,促进我省高端药品研发生产。
  四、关于为医药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努力营造医药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在由我委代拟起草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09 〕 l 号)中明确要求 “ 扩大本省产品销售,加大省产品采购力度,医院所需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采购符合要求的本省产品 ” ;在由我委代拟起草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改善企业运营环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 2012 〕 l 号)中明确要求 “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同等条件下鼓励采购本省药品。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中标省产基本药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本省产品不得低于相关部门规定比例。同等条件下鼓励采购本省医药设备和器械 ” ,为扩大本省药品(器械)销售,实行 “ 湘人用湘药 ” ,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五、关于加大医药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在项目扶持方面: 2012 年以来,为推进我省医药企业加快 GMP 认证步伐,每年我委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中给予医药企业 GMP 改造项目支持额度在 3000 万元以上。其中,连续三年给予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支持 300 万元。同时,还与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我省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中华纳大药厂获国家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2000 万元、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生物活性化合物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获国家补助资金 1000 万元、康润药业重组葡激酶产业化项目获国家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1200 万元。 在用地方面: 省国土资源厅将在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范围内,优化审批服务,确保医药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对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医药企业用地开辟 “ 绿色通道 ” ,实行优先办理、审批,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关于 “ 对年销售过 10 亿、纳税过亿元的企业,提供企业自建员工住房土地政策支持 ” 问题,由于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 <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 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 〕 24 号)明确规定: “ 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 ,企业自建员工住房,可通过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依法从土地市场有偿取得商品住宅类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在用电方面: 由于省级电网销售电价类别和标准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制定,加之我省供电成本高于中西部地区,对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实行个别优惠存在政策和现实条件制约。在执行国家统一部署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同时,省发改委将大力推进大用户直供试点,政府只核定过网费,具体电价水平由供需双方协调确定。
  感谢您对我省医药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 年 6 月 18 日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 0731-88955397
  
  抄送:省人大联工委( 2 )
   省政府办公厅( 2 )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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